建设部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实行岗位培训制度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实行岗位培训制度的通知
(1991年3月9日建设部建才字第139号文发布)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公用事业中的重要行业,服务性很强。为了迅速提高城市公共乘务员(简称乘务员,下同)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服务水平,决定对乘务员实行岗位培训制度。现将《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性岗位规范。自今年五月十二日起,中国教育电视台将向全国播出《现代城市公共交通乘务规范》电视讲座,作为乘务员的基础教育,望各地组织好收听收看工作,以此推动乘务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岗位培训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自行组织制定并实施。
附件一:一、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
二、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略)
附件一: 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指导性岗位规范(试行)
一、岗位职责:
1.保障乘客乘车安全,维护车辆正常运营;
2.耐心解答乘客询间;
3.热情照顾有困难的乘客;
4.认真做好报站、售票、验票工作;
5.正确处理服务中的具体问题;
6.保持车辆整洁和服务标志齐全;
7.努力完成“双效益”指标;
8.严格遵守服务纪律,虚心听取乘客意见。
二、政治思想: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公共交通事业;
3.热爱乘客,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4.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三、职业道德: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2.文明待客,热情服务;
3.遵守纪律,顾全大局;
4.仪表端庄,车容整洁;
5.钻研业务,讲究艺术;
6.团结互助,协作配合。
四、岗位知识:
1.懂得公共交通企业的性质、经营方针、基本任务和乘务员的地位作用;
2.熟悉本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内容与要求及一日出乘工作规程等基本业务知识;
3.熟悉企业有关服务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对车组、个人的各项指标考核标准;
4.掌握月票种类、使用范围、计价依据和方法等;
5.掌握服务线路的基本客流动向和起落峰时间;
6.了解本线路主要地理环境情况和城市主要机关、商业、旅游、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地点及换乘路线;
7.懂得乘务语言艺术、乘客心理、民族礼仪等有关知识;
8.懂得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营调度、电(汽)车基本常识、交通法规、防火等知识。
五、岗位技能:
1.能运用规范服务用语,能用普通话报清站名,解答乘客询问;
2.能正确使用车门开关和信号,能与驾驶员密切配合,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3.能运用乘务语言技巧,熟练解答地理环境,能主动周到地体贴乘客;
4.能正确售票、验票、结帐、交帐和处理违章车月票;
5.能检查车辆设备和报修缺损情况,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6.能拟写车组、个人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六、文化基础: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附件二:城市公共交通乘务员岗位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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