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和发 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和发
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人调发〔1994〕7号)
现将《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1994年8月30日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
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充分开发和利用我国的人才资源,是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为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的规划,加快人才市场发展的步伐,促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1)人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体的人才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2)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双向选择”为特征的人才流动日趋活跃,市场调节范围不断扩大,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机构发挥了社会化服务作用,促进了人才合理流动,为人才市场的发育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总体上看,人才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人才短缺与积压浪费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机制尚未形成,影响了人才与其它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
二、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
(3)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加速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充分开发利用我国的人才资源,使人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合理使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4)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个人自主择业,单位自主择人,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健全,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
(5)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遵循的原则主要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逐步实现人才闲置与人才短缺向市场交流、调剂余缺、合理配置转变;逐步实现现实存在的人才单位、部门所有向社会所有、互通有无、合理流动转变;逐步实现人才流动由单向选择向双向选择转变;逐步实现由“统包统配”的人才资源配置模式向人才市场模式转变。在政策上要注意向国家重点工程需要的单位引导、倾斜,向边远、贫困地区引导、倾斜。
(6)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近期目标是:在近两、三年内制定人才市场运行需要的基本政策法规,在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人才市场场所,建立和发展地区人才信息网络,扶持专业人才市场的发展,建立区域性人才市场。2000年之前,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法规配套、指导及时、服务周到的人才市场体系。
三、确立人才与单位在人才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7)深化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在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制,使单位和人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辞职、辞退制度,确保个人依法辞职的权利和单位依法辞退人员的权利,打破人才的单位所有、部门所有,落实个人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用人自主权,使人才与单位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
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参照管理工作,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逐步实施辞职、辞退等制度,保证机关工作人员进出渠道的畅通。
(8)随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根据《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近期,委托、定向培养生按合同就业,自费生自主择业,国家任务招收学生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制度。2000年,除少数由国家安排就业外,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对留学人员,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的择业制度,争取做到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留学人员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9)适应人才市场的发展,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体制、内容、方法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打破人才流动中不同所有制身份、干部身份的限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人才流动中有关培训费补偿问题的规定,随着户籍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消除人才在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岗位间流动的障碍。
四、发挥市场调节手段的作用
(10)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不同特点,逐步形成反映人才供求与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引导人才流向,调节人才分布结构。
(11)发挥人才信息在市场调节中的作用,通过人才需求、人才供给等信息,准确地反映人才市场的变化情况,为个人择业和单位用人提供服务。重视人才信息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传播媒介,发展专门的人才信息传播媒介,逐步实现信息手段现代化,建立全国性的人才供求信息网络。
(12)根据人才具有物质和精神多层次需求的特点,在发挥经济手段调节作用的同时,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敬业和奉献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才的价值。
五、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
(1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功能。发挥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在人才市场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化、产业化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建立起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全社会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具有人才信息、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基本功能。当前要重点加强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贮存、发布等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还可以承担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能。经批准,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可以围绕人才开发创办经济实体。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要依法经营,平等竞争,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开拓服务领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才与单位的服务要求。
(14)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对人才的客观需求,建立人才市场场所,为人才交流提供条件。中等以上城市的市场场所应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制定区域性人才市场发展规划,根据经济发展战略和地区经济布局,在全国组建若干个区域性人才市场,发挥其人才密集、资源丰富和辐射能力强的优势,为人才在更大范围内流动创造条件,促进区域内人才的合理配置。
(15)随着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为人才提供社会保障。在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加快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创造社会条件。
六、加强对人才市场的宏观调控
(16)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人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减少市场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引导人才流向,控制人才的流量和流速,保持人才供求总量的动态平衡和结构的相对合理。在搞活人才流动的同时,运用计划调节手段,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以及国家重点加强的行业和部门对人才的需求,并使之相对稳定。
(17)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边远、贫困地区人才缺乏问题。边远、贫困地区首先要注重培养本地人才,同时要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稳定人才队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开展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与边远、贫困地区对口支援、智力支边等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吸引人才到边远、贫困地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培养当地人才,继续实行到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交流、轮换等制度,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引导人才流向边远、贫困地区。
(18)建立和健全人才市场运行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制止欺诈行为,保证人才市场正常运行。尽快制定关于人才市场交易规则、人才市场主体行为规范、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在近期内,建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审批制度,明确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界定其业务范围,逐步完善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功能;建立举办人才交流大会的审批制度,明确举办人才交流大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提高人才交流大会的实际效果;加强对人才招聘的管理,对招聘单位进行资格认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止乱招、滥聘、乱收费和个人擅自离职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
(19)制定人事争议仲裁行政法规,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已有的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制度,做好案件受理、调解仲裁、监督执行等工作,妥善解决人才流动争议,切实维护人才与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20)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诸多方面,需要同其它各项改革配套进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及有关部门的配合,把它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日程上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大胆实践,勇于开拓,加强人才市场的研究和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确定人才市场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实施步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快人才市场的建设步伐,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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