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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缴款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5]95号
  • 【发布日期】1995-06-06
  • 【生效日期】1995-06-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缴款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缴款的通知

(1995年6月6日证监发字[1995]9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查实,厦门国贸泰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配股说明书,与该公司向证监会提交的配股申请材料内容有重大出入。根据国务院《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七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暂停该公司本次配股缴款的业务活动,并对该公司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你所接到本通知后,应当立即将本通知内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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