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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5]501号
  • 【发布日期】1995-09-08
  • 【生效日期】1995-09-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

(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
“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
(1995年9月8日国税函发[1995]501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建议对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教外港[1995]39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孺子牛金球奖”是为了奖励内地长期从事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兢兢业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对此项奖励的评选,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严格的评选办法。为了支持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条的规定,对个人获得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的奖金,可视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
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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