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12月26日建监字第7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为贯彻全国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建设部印发《 质量兴业要点》的要求,现将《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是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根据这个精神要求,企业发展必须加强管理,走质量效益型的路子。同时,为了落实全国建筑业工作会议提出的“三治一求”的工作部署,根据《 质量兴业要点》,现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质量工作要求和目标
(1)树立四个指导思想,即抓经济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抓质量要坚持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思想;提高质量的基础在企业的思想;抓质量的关键在落实的思想。
(2)确立两个战略,即“名牌战略”和“培训战略”。
(3)实施一项试点,即贯彻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企业试点。
(4)建立四项质量保证制度,即各企业要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要编制工作程序;各项目要制订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要实施完整的质量记录。
(5)开展五项活动,即开展样板工程引路活动;开展施工现场无重大质量事故活动;开展工程竣工后服务和回访活动;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
(6)促进两个提高,即工作质量的提高,主要标志是用户对工作质量满意,投诉明显减少;基本消除严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杜绝重大房屋倒塌事故;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有效正常运作,质量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二、质量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强化企业质量管理。
(7)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开展质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观念,培养职工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8)企业管理要突出质量管理,以质量管理为中心加强企业管理工作。企业经理是质量的第一责任者。企业应实行各级行政一把手对工程质量负责制度,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有技术责任。质量管理部门应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企业要完善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激励职工质量意识的提高。
(9)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必须与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结合起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在不断深化企业经济体制改革中得到完善和加强,不得削弱企业质量管理职能。要坚持过去那些在质量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并使其继续完善。
(10)工程项目上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企业制度的制约下运行,必须接受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项目经理,将工程质量的好坏与项目经理和班子的业绩考核挂钩,与经济分配挂钩,实行重奖重罚制度。
(二)大力贯彻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11)贯彻GB/T19000系列标准,建立以质量保证体系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标准化体系。企业领导要提高对贯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贯标工作的领导,注重贯标工作的实效。企业要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高度着手做好贯标的组织工作,配备强有力的领导和工作班子,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保证贯标工作的开展。特别应在质量责任制中明确各层领导的贯标责任,并纳入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推动贯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贯标工作要以规范企业质量体系为重点,分层次实施质量体系的完善工作。要从培训贯标工作的骨干入手,认真调查企业质量体系的现状,编制《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实行质量体系内审制度,组建内审员队伍,使企业的质量体系始终处于稳定高效的运作状态。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加快贯标的步伐,使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运作符合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要求。其他企业应按照贯标的要求,首先在企业内建立四项质量保证制度,编制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使企业的质量体系逐步进入国际标准化的轨道。
(13)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审核的企业,在思想上不能放松,要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保证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同时要不断完善质量管理的控制评价方式。要注意处理好质量体系内部审核与传统的工作检查方式的衔接,避免二者相互干扰或职能重复的现象。
(三)扎实持久地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把全面质量管理作为企业质量不断改进和提高的重要手段,并贯穿于企业和各项专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之中,树立以预防为主的观念,道循PDCA循环的工作程序,尊重客观事实,用数据说话,广泛地运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15)完善企业方针目标管理,落实质量目标和岗位工作责任制。各企业要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并赋予相应的质量责任和质量权力,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质量工作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效率提高。
(16)以质量改进和创新为目标,把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要增大技术进步的投入力度,不断更新影响质量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使技术进步真正成为质量改进和质量管理的动力。
(17)企业要把经营战略和质量战略统一起不。既要以质量战略为核心来制订经营战略,又要在经营战略的效益目标指导下,切实制订质量措施。做到工程质量一次达标,不提倡修补达标的做法。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真正体现质量出效益的目标。
(18)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的质量活动,提高QC小组活动的有效性。要围绕企业的质量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改进活动。要结合企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QC小组活动,坚持“小、实、活、新”的活动方式,注重活动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管理骨干和QC小组,把QC小组活动的成果与职工的晋级、提职挂钩,从而调动企业职工参与QC小组活动的积极性。
(四)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严格工序质量控制。
(19)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的代表,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抓质量工作,要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企业要建立对项目经理的培训、考核、定级等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手册以及必要的约束机制。
(20)项目经理要持证上岗。在项目管理上,要认真落实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计划。要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并定期向企业领导和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汇报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提出质量文件和报告,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工程质量、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要积极支持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积极开展创无质量通病工程的活动。
(21)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职能,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坚持自检、专检、交接检,坚持上道工序达不到合格标准,下道工序不得施工。要加强工程项目的隐蔽验收制度,做好隐蔽前的检查和隐蔽记录,并坚持甲、乙双方及质监部门的签字制度。凡是在交接程序或隐检验收上不出现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必须对交接人员进行追查。项目经理不追查责任的,质量监督部门和企业领导必须追查项目经理的责任。
(22)要加强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检查、检测。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等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或复试。凡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与使用必须经同级技术负责人同意。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得使用在工程上。要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五)切实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23)实施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当工期、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质量应具有否决权。凡未经“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认可的工程,不得报竣工及竣工面积,凡未经质检部门签订的任务单,不得结算或拨款,对未完成质量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评选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奖金分配、职称评定等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要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切实兑现。
(24)各企业应独立设置质量管理机构,主要专业人员应齐备,专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对质量管理人员要定期培训和考核,必须持证上岗。质检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待遇,应不低于一线同类人员。企业应建立质量奖励基金,奖励为企业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及个人。
(25)加强试验室建设及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提高试验检验人员的素质,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及时。试验室要建立必要的检测规章,规范检测行为,严把工程质量检验关。要建立健全计量制度,保证计量组织机构与人员的配备,定期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及时修理和报废计量器具和仪器,改进计量工具和计量方法。企业要保证质检部门及工作人员能独立地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任何人不得强迫质检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制度和工作程序。
(26)建立质量信息渠道,及时传递质量信息,为企业改进质量管理提供依据,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建立和健全企业的信息反馈渠道,确定质量信息中心。明确专人对企业质量信息进行管理、汇总、贮存、建档、分析和处理工作。应对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从而提高质量信息的准确率和利用率。
(六)实施“名牌”和“培训”两大战略。
(27)建筑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就是通过科学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提高分项、分部工程的一次成优率,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出用户满意的优质工程。实施“名牌战略”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树立社会信誉,赢得市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实施“名牌战略”应当建立长远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要把着力点放在“创”字上,依靠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和有效措施,创出“名牌工程”,形成“名牌效应”,使企业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
(28)建筑企业实施“培训”战略,就是运用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培训。要以操作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为培训内容,努力培养一批优秀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操作人员,以保证各项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实施。培训要注重多样化和实效性,要编制企业的质量培训计划,重视师资力量的配置和培训,要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注重教育的持久性,要把专业培训与质量管理教育有机地结合起不,使培训工作渗透到各专业管理工作中。
三、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监督
(29)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把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改造要与加强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制订质量计划、目标实施措施,走质量效益型的道路。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检查制度,确保目标的完成。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二是建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做到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了解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建立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奖罚分明;四是建立执行结果的通报制度,表彰好的,批评差的,起到互相督促,共同提高的作用。
(30)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名牌战备”和“培训战略”,激励企业创优质工程。积极宣传推广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经验做法。各地区、各部门对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理、中层管理干部、职工和关心热爱质量工作的人士进行表彰。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还要严抓处罚工作。凡是经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和现场质量管理混乱的企业,都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给予黄牌警告,或暂停投标甚至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并且予以公开曝光,体现出市场竞争机制扶优制劣的原则,创造一个优胜劣汰、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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