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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发[1996]1号
  • 【发布日期】1996-01-12
  • 【生效日期】1996-0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发〔1996〕1号)

现将《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安排好一九九六年的人事工作,并抓好落实。

1996年1月12日

一九九六年人事工作要点

1996年人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的人才资源开发上来,建设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支队伍,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供人事人才保证。1996年人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深化机构改革



1.加快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步伐。重点抓好地、市、县、乡的机构改革。没有做出部署的,要尽快部署;已经部署的,要抓紧审批方案;完成方案审批的,要抓紧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要认真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搞好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的调研准备工作。
2.要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已经完成机关机构改革的地区和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上来;尚未完成机关机构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也要统筹考虑,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行试点和部署。

二、加快公务员制度推行步伐,


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初步建立起公务员制度

3.全面推进地市以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加快实施进程,争取年底基本完成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各地要办好地市县负责人参加的公务员制度研修班;根据县乡政府的特点,研究完善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办法,促进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4.省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抓好各单项制度的入轨运行,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实现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93]78号)的要求,对省级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总结完善,巩固提高。
5.以实施职位轮换和公务回避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各单项制度的实施。针对人事工作长期存在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加大“进、管、出”三个环节的改革力度。要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全面实行考试录用制度,要扩大录用公务员中打破身份和地域界限的试点;要提高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严格年度考核的同时认真搞好平时考核,使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务升降和待遇挂起钩来;要结合人员过渡全面实施职务任务、职务升降制度,重点推行竞争上岗,规范任免程序;要全面推行辞职辞退制度,积极疏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要加强公务员权利义务教育,增强公仆意识;要抓好纪律惩戒工作,规范公务员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大力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抓好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和领导人员的任职培训。
要认真总结职位轮换和回避制度的实施经验,制定出台《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回避暂行办法》,召开全国推行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和回避工作会议,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实施。
6.认真做好行使行政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范围界定工作。加强对部分公务员实行聘任制以及县乡推行公务员制度等有关政策性问题的研究,制定完善措施。

三、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要有新进展

7.按照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确定的基本思路,即:确立科学化的总体布局,坚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推行多样化的分类管理,实行制度化的总量调控,继续走“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住改革重点难点,认真搞好配套改革。
8.抓紧职员制度的制定和试点工作。要把推行职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来抓,研究提出职员等级序列、等级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管理办法,扩大职员制度试点范围,为全面实施职员制度积累经验。积极探索适合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特点的用人制度。
9.逐渐推行聘用制,积极实行契约化管理。根据各类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继续实行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直接聘用、选举聘用或招标聘用等方式,并完善管理办法;在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并建立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科研、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各地区人事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本地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11.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为搞好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抓紧修改并下发《关于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企业人事管理的意见》。与中组部一起,开好全国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研讨会。
12.认真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落实《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会同中组部等有关部门修改并下发《关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企业家的若干意见》,制定企业经营者的选拨、培训、考核、监督等办法。各地区、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企业家市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市场为中小企业选拔优秀经营管理人员的途径。
13.研究企业取消行政级别、逐步打破干部和工人身份界限、普遍实行合同管理后,企业人事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形势下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14.拓宽为企业提供多方面人才服务的途径。充分发挥各级人事部门的职能优势,为企业引进需要的各类人才;加快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的中介组织建设,通过人才市场等途径,帮助企业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健全企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开展企业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人事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大力加强整体性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5.加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编制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研究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起草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白皮书)。加强对人事代理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拓宽人事代理业务,为委托单位提供多处人事代理服务。大力发展人才测评事业,为建成功能完善、科学高效、产业化的人才测评服务体系打下基础。做好国际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中方牵头机构的工作。
16.进一步建立健全优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实施工作,认真确定第一批人选;进一步落实我国2000年博士后工作发展的总体规划,继续开展以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招收博士后和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试点工作,促进科技、教育和经济的结合;做好199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做好回国定居专家工作,加强同海外华人和留学人员中优秀人才的联系并建立人才库,积极吸引他们回国服务和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九五”规划纲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加强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做好为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科技骨干工作,帮助这些地区凭借科技力量走上经济发展之路。
17.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继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件,制定聘任管理办法,加强聘后管理,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控办法。认真总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考试经验,制定资格评审条件,扩大评审试点范围,改进考试办法。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制定职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研究提出深化职称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搞好职称改革十周年纪念活动。
18.组织实施《1996-2000年留学人员工作规划》;制定《吸引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法》和《留学回国人员调整工作单位暂行办法》等法规,进一步促进留学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开展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试点工作;加强留学人员工作调整、短期回国和科研经费资助等工作。
19.加快人才市场法规建设,加强人才市场管理,规范人才市场行为;加强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工作。继续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提高区域性人才市场的服务质量;积极筹建各类专业性人才市场;研究制定人才市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快全国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建设,推广统一软件,实行区域性人才市场之间、部分中心城市人才市场之间供求信息联网;发展专门的人才信息传播媒介。探索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人才、智力对口支援的途径和办法。
20.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的办法》,抓好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的试点工作,扩大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在内的各类人才进入市场择业的范围。
21.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研究提出新形势下改革人事调配工作的意见;通过多种途径对中西部地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人才支援;研究制定为边远、贫困地区输送毕业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继续做好新形势下各类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2.继续抓好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各类急需的外国专家,搞好外国来华专家的服务工作,做好赴国外、境外培训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新工资制度的补充完善和正常运行,


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23.进一步补充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新工资制度。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做好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工作;研究制定地区津贴的实施办法,要在规范各地区现行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环境、物价水平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建立合理的地区工资关系、规范的收入管理制度,加强国家对工资的宏观调控;扩大事业单位用好工资“活的部分”的试点,抓紧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参与地区间、行业间、部分人员间分配不公的调研工作,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2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有新的进展。各地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改革的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工作。要继续搞好改革试点,加强指导,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抓紧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修订和报批,并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争取早日出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失业、工伤保险改革的研究,探索社会保险的财会、审计、统计制度。
25.加强对退(离)休工作的管理。针对退(离)休干部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完善和修改有关政策,组织好增加退(离)休费的实施工作,建立退(离)休费正常调整机制,总结和推广新形势下做好退(离)休人员管理工作的经验,加大对退(离)休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

六、加快人事立法进程,加强人事宏观调控



26.抓紧做好《国家公务员法》的起草工作,争取6月底上报国务院。尽快下发国家公务员轮岗、回避等配套法规。
积极搞好其他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工作。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管理暂行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暂行条例》,下发《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军转安置工作暂行条例》,抓紧出台《国务院关于授予荣誉称号的规定》。
27.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要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及《人事工作1996-2000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九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提高人事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
28.继续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的总量控制,研究制度化总量控制的办法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人员和工资总量调控体系的建设步伐,在全国逐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制度,使编制、人员计划、工资基金管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人事统计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规范的人事统计体制;建立国家公务员统计报表制度,拓宽信息渠道,为加强人事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9.建立健全人事执法监督机制。加快人事争议仲裁立法工作的步伐,扩大仲裁范围,健全仲裁制度,积极推进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有关力量,对执行人事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搞好全国人事系统人事专业“三五”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人事法制宣传教育。

七、继续做好干部管理、人事宣传、人事行政科学研究和外事工作



30.认真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承办好国务院管理的领导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有关单位的届中考察,扩大选拔干部的视野,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为经济建设提供组织人事保障。
31.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军转安置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军队建设服务的指导方针,积极创造有利于安置工作的社会环境,认真完成96年军转安置任务;做好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进行转业干部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资格考试和培训试点工作;继续抓好解决转业干部住房试点工作;开好第三次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表彰大会。
32.加强政府奖励、表彰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规范行政奖励行为,逐步建立起以考核奖惩为主要手续的激励制约机制。
33.围绕人事工作的两个调整,以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做好人事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研究,围绕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人事行政科学的对策性研究。努力提高人事图书报刊质量,办好人事信息。
34.发展我国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之间人事行政和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讲究实效,拓展合作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立足国情,搞好国外培训工作,提高多边双边合作效益,完善国际职员管理工作法规。开好国际行政科学学会96年北京国际大会。

八、加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作风,

努力完成1996年的各项任务

35.认真组织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关于人事人才的理论,努力提高人事队伍的理论素质。用一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事工作者学习《邓小平论人事与人才》,拟举办人事厅局长培训班,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学习,推动学习、研究不断深入。
36.加强人事队伍建设。按照江泽民同志强调的“三严四自”的要求,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政治素养;认真执行《 关于人事部门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选择勤政廉政的典型加以宣传,加强人事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事工作者的工作水平。
37.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健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联系制度,密切与试点单位的联系,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38.加强人事部门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过好民主生活会;发挥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职工生活,倾听职工意见,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人事系统上上下下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始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使1996年的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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