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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北京商品交易所 会员制改制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期审字[1996]8号
  • 【发布日期】1996-04-08
  • 【生效日期】1996-04-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北京商品交易所 会员制改制方案》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北京商品交易所
会员制改制方案》的批复

(1996年4月8日证监期审字〔1996〕8号)

北京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北京商品交易所会员制改制方案》符合《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国发〔1995〕22号)精神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的意见》(证监发字〔1995〕1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所按此方案组织会员制改造工作,并根据会员制要求,对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进行相应修改,会员大会通过后,报我会批准。
在你所完成会员制改造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将改制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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