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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 【发布单位】上海市
  • 【发布文号】沪府办发〔2004〕11号
  • 【发布日期】2004-03-01
  • 【生效日期】2004-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上海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沪府办发〔2004〕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三月一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2004年第一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抓开局,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主要工作是:

一、科教兴市

1、制定科教兴市研发、人力资源、科技创业投资、信息、知识产权五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2、制定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启动首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

3、修改完善“科技十八条”,落实科教兴市政策。

4、全面推进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组团参加“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成就展”,吸引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启动世博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探索试行国家机关部分职位聘用合同制办法。

二、综合经济调控

1、启动“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及专项规划研究。开展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调研,推进实施《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纲要》。编制市重大项目计划、市级建设财力计划。做好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完成军供体制、粮油储备等专题调研。启动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2、完善《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落实本市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制订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市、区联手,抓大放小试点方案,推进区县特色产业发展。深化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细化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崇明越江工程等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企业债券报批发行。研究鼓励民间投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按法定程序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做好《上海市信息工程管理办法》、《上海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重点检查部分行政机关和代收银行实施“罚没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正式启动“万人就业项目”,抓好资金落实、人员配置和运作整合,吸纳一批本市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推进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制定市、区(县)两级实训基地相关规范,启动“灰领”职业培训工作。以外劳力用工监察为重点,加强劳动监察,完善三级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价格稳定工作。研究电价调整方案,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完善排水费调整方案。研究制订新型高等教育模式(网络学院)的收费政策,制订、公布中标药品和部分医疗器械最高零售价格。

6、推进人口综合管理,抓紧制订居住证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省际协作管理,探索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源头管理的新机制。

三、产业发展

1、工业。编制钢铁、汽车、微电子等专项布局规划,推进四大产业基地建设,启动造船产业基地建设和大众轿车30万辆生产项目等入驻临港新城。整合全市各类工业园区,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

2、金融业。实施《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纲要》和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促进金融机构和资源集聚。研究上海金融稳定工作框架。

3、商贸业。加强市场监测,保持商品市场的繁荣、安全、稳定。确保粮、油等重要商品的供应。

4、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推进中低价商品住房建设,出台有关管理政策。加强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完善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控制动拆迁总量、完善政策机制、化解历史遗留矛盾,探索建立动迁安置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5、旅游业。实施《上海市旅游条例》。加快旅游市场的全面复苏,办好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整合工业、农业旅游资源,形成新的都市旅游产品。加快上海旅游培训中心基地和旅游纪念品展示中心基地建设。深化邮轮经济发展的方案。推进沪苏浙二省一市旅游业联动发展。

6、郊区“三个集中”。制定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完成“‘三个集中’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抓好农作物冬季管理和春耕备耕,完成农田水利建设任务。

7、信息化。发布《2004年上海市信息化工作要点》。出台本市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意见》。做好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准备工作。做好数字电视、城市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继续推进银行卡应用、电子政务等,启动“市民信箱”和“付费通”等实事项目和来沪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四、对内对外开放

1、浦东开发开放。召开张江高科技园区第五次领导小组会议,继续推进实施“聚焦张江”战略,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创新企业的招商力度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浦东高科技产业带的能级。

2、外贸出口。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制定本市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培育外贸出口新增长点,扩大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出口。大力推进“港区联动”试点工作,确保完成外高桥物流园区封关验收准备。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和软件出口。扩大“大通关”试点范围,推进“一单两报”试点。完善本市货代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鼓励上海企业加快“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加大对境外工程承包的支持力度。

3、利用外资。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制造业大项目、地区总部、研发机构、跨国采购中心和国际性机构落沪。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推进沪港经贸合作,落实一批合作项目。加大出口加工区的引资力度。在俄罗斯设立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代表处。

4、国内合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2004年对口支援云南、三峡工作计划。落实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有关事项。研究参与、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做好参加中央东西扶贫协作会议以及东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的准备工作。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1、重大工程。编制2004年重大工程建设计划,下达《重大工程形象进度及市政配套计划》。以沪崇苏越江工程、中环线和中心城次干路网配套项目为重点,抓好一批新项目的开工和在建项目的推进。按照适应城市布局调整、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有序推进两个五年计划转换的要求,提出重大工程技术储备工作方案,并开展一批急需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

2、城市规划管理。深化市区规划管理体制、规划运行的监督机制和重点地区规划实施的操作办法,加大中心城区“双增双减”力度,加强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3、环保。推进实施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污水治理三期、竹园和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建设。出台《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4、交通。在继续搞好交通排堵保畅的同时,提出排堵保畅与城市交通一体化、交通管理信息化有机结合的一揽子工作方案,完善城市交通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5、能源。加快建设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抓紧外高桥三期等电厂项目催批。做好“西气东输”供气工作,加快进口LNG天然气项目和长江口风力发电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热电冷联供和燃气空调发展。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沪举行“东盟10+3”第一次天然气论坛。

6、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落实《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明确全市灾害信息整合的实施办法,形成全市各类减灾信息交流和共享的机制和规则。完成减灾综合信息基础平台(一期)建设项目。整合相关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7、季节性工作。做好电力、煤炭、成品油、燃气等供应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控制,坚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六、社会发展

1、科技。完善《上海科技创新登山行动计划》。做好“世博科技专项”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论证、组织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催批、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可研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完善“一网两库”的平台架构,拓展服务功能。筹建先进材料、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国家实验室。完成上海科学院改革方案。发布2003年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专利技术市场化工作。

2、教育。围绕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集中开展教育调研,梳理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思路与重点突破内容。形成《上海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若干意见》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大力推进“2+2+X”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对“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情况进行评审总结,继续加快11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全面启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3、卫生。做好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冬春季疾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非典疫情监测和防范,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市公共卫生中心和市、区县CDC项目建设,完成专科急救中心和综合性医院传染科、区县级传染病医院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2004年郊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建设健康城市的各项活动。

4、文化。抓紧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的修改。继续做好中法文化年的筹备和实施3月份项目活动的工作。启动20个综合性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5、体育。广泛开展春季全民健身活动。继续严格实施冬春训营计划,加强奥运和全运综合备战工作。成立F1中国大奖赛组委会,加快F1赛车场建设及各项配套工作。

6、民政。研究制定“分类施保”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救助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强化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风尚。全面启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达标建设,深化创建示范社区活动。健全社工职业资格认证、从业规范等相关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

7、监察。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的要求,推进本市廉政勤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化源头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对南汇临港新城土地清理整顿工作的执法监察。

8、稳定。加大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力度,着力化解或缓解一批突出矛盾,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发生有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公共聚集地、公共复杂场所的安全防范,坚决防止重大治安事故的发生。

9、禽流感防治。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24字方针,落实市政府有关通告和相关扶持政策,实行全覆盖的免费强制免疫,增加防疫经费的投入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出台《上海市畜禽养殖场管理办法》,坚决防止禽流感对人的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

七、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1、国资与国企改革。加快本市国有控股公司层面改革,推进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等企业改制重组。落实关于本市国有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中若干政策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完善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审批和监管办法,推进股份制改革。做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等工作。落实出资人职责,推动要素参与分配的试点。探索建立产权代表对出资人的报告和述职制度。完善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运作。继续推动中小企业走向市场、放开搞活。

2、社保改革。实施本市工伤保险办法,形成“五保合一”的基本社会保险框架。继续推进实施小城镇社会保险,抓紧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各类人群参加“镇保”问题。

3、“三医”联动改革。确定2004年本市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实施医保分类给付,制订第二批诊疗项目分类支付办法。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契约化管理,拟订考核评估办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暨组建全科医师团队的试点。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2004年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深化浦东、长宁、闵行的审改试点工作,加大嘉青松试点园区审改工作力度。推进“告知承诺”制度、企业年检制度改革以及并联审批等工作。

5、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启动1至2个行业信用管理系统,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筹建征信行业协会,成立诚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

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食品市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商品市场周围等的制假造假场所。加强对鼠药市场的检查。搞好代币票券清理。做好消协改制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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