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0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1996-200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1996年6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的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与发展需要,特制定1996-200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
“九五”期间,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改革、实现职能转换的重要时期。这一客观形势,不仅给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
因此,“九五”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面向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面向加强宏观调控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监督管理模式的新任务,围绕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确立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目标,突出理论教育的系统性、法规教育的实用性、专业教育的技能性、学历教育的层次性,以全面实施“红盾人才计划”为核心,主动积极、扎实有效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权威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服务。
二、总结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学历层次全部达到国家公务员规定的要求;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后备力量结构合理,数量和质量能满足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发展总体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二十一世纪、具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教育体系。具体目标是:
--在政治理论方面,努力加强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不断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提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认清形势,把握方向,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持和发挥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
--在文化知识方面,继续提高广大干部的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全系统各级干部的文化程度全部达到国家公务员规定的要求,并争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达到40~50%。其中,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达到95%以上,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达到70~80%,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低于40%。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专业知识方面,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履行本岗位职责必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学、领导学和科学决策等方面知识更新培训与技能训练,努力提高领导艺术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基本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期内,将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实施“红盾人才计划”。按照这一计划的要求,其基本任务是:
(一)以在职学历教育为基础,加速大专以上专门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文化水平。
--全系统培养500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精通法律和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带头人作用的专家型人才。
--全系统培养5000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熟悉法律、经济、管理等不同学科或专业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高级人才。
--全系统培养50000名具有大专学历,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和理论,在各项业务工作中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专门人才。
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广开学路,及时做好仍不具备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的文化补课,努力使全体干部达到国家公务员规定的文化程度。
(二)以国家公务员培训为基础,规范有序地开展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在全系统普遍进行一次以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的职业道德修养,严格行政行为规范,树立良好形象。
--在全系统普遍进行一次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培训,广泛深入地开展“三五”普法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在全系统普遍进行一次以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并适时地开展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外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拓宽各级干部的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掌握和运用有关知识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
同时,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信息,并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以人才需求预测为基础,科学有效地确定后备专门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规格,积极稳妥地做好后备力量的补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力量积极筹建并办好工商行政管理高等院校,重点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使之成为培养工商行政管理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教育中心。
--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条件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发挥已开设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的办学优势,通过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培养后备人才。
--有关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重视和加强现有中专学校的建设,支持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创造条件,试行跨省招生,试办高等职业教育班。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录用考试制度。今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岗位素质要求进人,凡未达到国家公务员规定的文化程度者,不得调入或录用。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在提高队伍素质和工商行政管理水平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树立“一流管理需要一流人才,一流人才需要一流教育”的思想,做到人才培养四个“定位”,即教育地位、教育重点、教育任务和教育发展定位。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
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规划、计划和各项教育培训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总结。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并将教育培训工作的效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教育培训力量,完善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现有学校、干部培训基地的领导,注意选配好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建立一个精干、高效的教育工作体系。
(二)加强培训管理,重视制度建设
--要按照三级培训、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强培训管理,避免重复培训。培训工作要在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教部门归口管理。要将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工作纳人总体教育培训计划之中,统一实行申报制度和备案制度。原则上,行政部门不再承担具体办班任务,各项办班活动均由有关教学与培训单位负责实施。
--要逐步使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脱产进修制度、在职学习制度,完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加强培训的登记制度、考核制度和评估制度。要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载入人事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做到培训经历与任职资格相统一。
(三)完善基地建设,形成培训网络
--要重视和加强现有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完善教育培训条件。要努力将工商行政管理高等院校建设成为承担全系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中高级公务员专业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的新型教育培训基地。对具有一定实力和水平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高等教育办学点,要在进行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以适当形式将其纳入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体系。重视研究中专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巩固和提高各类中专学校的办学水平,增强学校的适应性和生存能力。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综合办学效益,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相互依托,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网络。
(四)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地位
--要努力建设一支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规格相适应的,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胜任现代教育培训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师资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和教学研讨班,改善教师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创造条件,选派一些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高校进修深造或到国外进行考察、学术交流,培养一定数量学术造诣较深、教学开拓能力较强的学科带头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 教师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改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
(五)加快教材建设,充实教材内容
--要健全教材编审机构,不断改进教材编写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中专教学大纲和教材,审定高等院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材。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视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必要的补充教材。
--教材编写应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注意不断吸取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水平。
(六)注重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科学制订教学计划,规范主要班次的内容,提高教学改革的科技含量,采用适合不同培训对象特点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各级学校、培训中心可从实际情况出发,选聘党政领导同志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他们了解全局,掌握政策,熟悉情况,能够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阐述问题的优势,增强教学效果。提倡各级领导除保证自己积极参加培训外,亲自为学员讲课,并参加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讨,推动教学改革。
(七)保证经费投入,理顺经费渠道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重视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在总量和人均费用上同时实现两个增长。要在本系统的经费预算中,专门列出有关干部教育的经费科目,从制度上保证教育经费的优先满足和专款专用。
--各级各类学校要精打细算,勤俭办学,通过接受委托办学、提供有偿服务等途径筹措部分资金。各地区、各单位完成指令性培训任务的办班,应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非指令性的培训班次,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并按当地财政、物价部门以及干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合理的收费标准。
(八)引进国外智力,增进国际合作
--要继续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两级实施,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拓宽渠道,增进国际合作交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引进智力的内容将主要侧重于国外的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管理经验、方法以及专业知识、教育培训等方面;培训对象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青年业务骨干和师资为主;培训形式以专题性培训为主,兼顾综合性培训。
--要将聘请国外专家来华讲学作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重点,扩大受益规模和范围,并高度重视引智成果的积累、消化和转化,及时推广和应用,以最终实现成果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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