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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落实《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发[1996]69号
  • 【发布日期】1996-07-30
  • 【生效日期】1996-07-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落实《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落实《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工作的通知

(人发〔1996〕69号)

为贯彻落实人事工作“两个调整”,加快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做好人事部以企业家为重点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发展人才测评事业,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近日召开了《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全国常模抽样工作会议。经反复征求各人事厅(局)考试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对原常模抽样方案做了适当调整。据此,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定于今年第三季度组织实施《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全国常模抽样工作。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建立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评价标准打好基础,探索人才测评的服务模式,推动各地人才测评工作的展开,增强企业对人才测评工作的了解,扩大社会宣传。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省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常模抽样方案积极做好与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取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涉及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人事计划、专家管理、职称改革等部门,要给予这项工作必要的支持和扶植。承担抽样调查任务的地方要按常模抽样实施方案中的时间安排和步骤做好工作。
现将调整后的常模抽样方案和常模抽样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省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附件一:《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方案
附件二:《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实施方案

1996年7月30日

附件一: 《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方案

一、总体目标
1.组织实施3,500人常模抽样;
2.采集有关配套研究数据;
3.探索服务体系模式,构造协作关系;
4.为抽样企业提供测评结果等相应的服务。

二、抽样方案
(一)取样对象
1.取样对象为企业中层管理者。
2.文化程度以大中专以上为主。
3.年龄在50岁以下。
4.取样时女性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二)常模构成
根据企业的现状,经有关专家研究论证,确定按地区、行业类别、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和管理类别等五个因素来取常模。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1.地区(2类):内地和沿海(含直辖市)
沿海(含直辖市和其它城市)为: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深圳;
内地(含其它省市)为: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
两者基本按1∶1的比例取样。
2.行业类别(2类):工业和商贸,基本按3∶1的比例取样。
3.企业性质类别(3类):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基本按10∶7∶4的比例取样。
4.企业规模(2类):国有企业分大型和中型,基本按1∶1的比例取样。三资、乡镇企业不分大中型。
5.管理类别(3类):生产技术、营销、人事与行政。

附件二: 《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实施方案

一、组织分工
(一)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面负责抽样实施工作
1.人员组成
负责人:宋小海
主要成员:测评处人员
主试人员:课题组研究人员等
2.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主要工作
(1)负责总体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落实;
(2)制订操作实施规范,完成测试和数据采集等技术准备;
(3)负责对有关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
(4)提供测试结果和有关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二)各省市考试中心负责的主要工作
1.指派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按常模抽样方案要求联系测试企业并确定具体受测人员;
3.安排测试时间、场地,并组织实施测试;
4.组织实施配套数据的采集工作;
5.向企业提供测试结果,协助完成有关咨询、培训等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8月上旬,各省市明确任务要求,并指派一名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常模抽样实施工作。
(二)试点阶段(第一轮)
1.主要任务
(1)完成800人(其中管理人员与工人各400名)的常模抽样实施工作;
(2)寻求有效的常模抽样实施方式。
2.试点范围
天津、广西、内蒙古、宁夏等4省、自治区、直辖市。
3.实施准备
(1)8月初,对4省市参加常模抽样实施的人员进行培训;
(2)8月5日前,各试点省市完成所有施测企业的联系工作,取得企业的配合支持;
(3)请企业填报企业基本情况,并统计受测人员基本情况;
(4)集中安排测试时间和场地。原则上每个省不超过两个考点,一个考点施测不超过两次。
4.实施测试
(1)8月初,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陆续派人赴各地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并协助省市进行测试,8月上旬完成试点阶段的施测工作。
(2)测试实施的内容:①受测者填报个人信息卡;②作答企业管理能力倾向测验、管理者职业兴趣测验、社会愿望量表、管理者行为风险测验;③中层管理人员作答企业中层管理环境评价问卷。
5.试点总结
(1)8月中下旬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总结和交流常模抽样组织实施的经验。
(2)修改抽样实施规程,调整培训内容。
(三)全面实施阶段(第二轮)
1.主要任务
(1)完成2,700人的常模抽样实施工作;
(2)采集有关配套研究数据。
2.实施范围
北京、上海、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深圳、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22个省市。
3.实施准备
(1)根据试点工作总结,8月中下旬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对第二轮抽样实施有关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2)8月下旬,各省市按照常模抽样培训的要求联系施测企业,取得企业的配合支持;
(3)请施测企业填报企业基本情况,并将受测人员的性别构成、年龄分布、学历层次等情况汇总后报部人事考试中心。
(4)安排测试时间和场地,并对监考人员进行施测操作培训。
4.实施测试
(1)9月10-30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与各地展开第二轮常模抽样施测工作。
(2)测试实施的内容:①受测者填报个人信息卡;②作答企业管理能力倾向测验、管理者职业兴趣测验、社会愿望量表、管理者行为风格测验、企业管理基本技能测验、企业中层管理环境评价问卷。
(3)请企业的主管领导对部分受测者的工作绩效等有关方面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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