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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6]160号
  • 【发布日期】1996-08-21
  • 【生效日期】1996-08-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筹)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21日证监发字[1996]160号)

江苏省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实施方案〉的报告》(苏证字[1996]82号)及发行方案、江苏省证管办《关于转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实施方案〉的报告》(苏证管办[1996]9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社会公众股(A股)1,35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切实做好此次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发行情况反馈表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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