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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 《关于不再委托广东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 承担我所清算业务的紧急请示》的复函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函期[1996]1号
  • 【发布日期】1996-12-05
  • 【生效日期】1996-1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 《关于不再委托广东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 承担我所清算业务的紧急请示》的复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
《关于不再委托广东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
承担我所清算业务的紧急请示》的复函

(1996年12月5日证监函期[1996]1号)

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不再委托广东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承担我所清算业务的紧急请示》(广联所[1996]5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严格控制货币投放报告的紧急通知》(国发[1996]45号)的有关精神,原则同意你所不再委托广东省广发清算公司承担你所清算业务,由你所内设的清算部门负责该项业务。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你所要与广东省广发期货清算公司做好业务移交等衔接工作,稳妥处理有关债权债务,保持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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