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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国有粮食企业委托 合资面粉厂加工面粉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1997]228号
  • 【发布日期】1997-05-04
  • 【生效日期】1997-05-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国有粮食企业委托 合资面粉厂加工面粉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国有粮食企业委托
合资面粉厂加工面粉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1997年5月4日国税函[1997]22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委托加工面粉问题的请示》(京国税一[1997]1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合资企业接受政府委托加工的面粉在1997年底以前给予免征增值税。请你局做好相应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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