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路面电子监控设备日益完善,许多心存侥幸的司机企图通过遮挡、不悬挂号牌来逃避交通监控设备的监测和路面民警的查处,不挂号牌上路,现在已成为很多有车族逃避电子眼的一个办法,此举给路面秩序和治安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个别司机甚至目无红绿灯,四处“横行”,闯祸以后交警追查起来也头疼。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扣车,罚款20-200元,扣12分。如果随车携带行驶证和牌照的,只罚款扣分,不扣车。罚款数额,各地不同,但是涉及牌照的,一般都是200元;扣分标准全国统一。
【违章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个号牌,既包括定制的机动车号牌,也包括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临时通行号牌。如果,你拿到号牌后收起来不悬挂,或者你的临时号牌未悬挂在车辆指定位置,都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第13条第1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罚款依据】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扣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2条第10项第1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扣车依据】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车牌丢失了该怎么办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
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每办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费用)。
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
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
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
车牌正确安装姿势:车牌牌号必须要用固封螺丝安装,而且在安装时,要保持车架内缘和车牌号之间要有5mm以上的距离。而下面4种错误的车牌悬挂方式千万不要有,以免12分就在不经意间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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