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房地产买卖 > 正文

房屋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

时间:2019-03-07 18:28:38 来源:法律爱好者
收藏
0条回复
房屋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

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可能存在几个共同有的产权的人,在共同拥有产权的人去世后,可以对房屋的相关信息及时的注销,以及房屋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下边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

共有人去世房屋需要过户的,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要进行公证);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及对地理位置、住房环境等各方面进行考察);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元。

以上就是好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共有人去世房屋的过户办理手续的内容,由此可知,共有人去世房屋需要过户的,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有其它疑问,不明白的,可以来好律师网在线咨询解答。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