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现在很多,他们是买方与卖方的中间人,通过促使房子租赁、房子买卖而从中收取中介费,那么房产中介都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释:居间人指房产中介)
此条法律规定陈述的主要是房产中介对于订立合同中的内容真实性的把握,不能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中介机构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如中介机构不履行合同则由该中介机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承租人所遭受的损失。这样的话,将来遇到这种问题,可以更加游刃有余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对于不同的中介种类,其违约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设定。
在平时的交易中经常遇到的的几种需要中介承担责任的情况有:
1、所造成的损失是因为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中介机构保证已经在事先核实了相应的房屋资料后将资料提供给承租人,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是因为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有欺诈的内容,应该由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2、人都有犯错的可能,中介机构的职员也是一样,如果是因中介机构的职员发生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那么所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以去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机构作为雇主,不能以此过错为职员个人责任而进行推脱,更不能声称已经将该职员开除了而推卸需要承担的责任。
3、如果中介机构是故意向承租人提供不实信息,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中介机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因为中介机构提供的不实信息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承租人受到的损失中介机构应该给其合理的赔偿。
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哪些?
1、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2、房屋的权属情况;
3、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4、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以上便是对于“房产中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大家一定要认清楚房产中介的责任,这些都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如果遇到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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