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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9-01-07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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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钱财大家都喜欢,因为喜欢而犯罪的情况发生过很多,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挪用公款罪”那么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384条中规定: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

二、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

三、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四、客观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人员。

以上便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以及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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