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好多同学想出去打工锻炼下自己顺便赚取些零花钱,前段时间小编亲戚家的孩子出去打工因为还未过18岁生日老板都不用,对于这些良心老板小编觉得还是蛮欣慰的,不过具体多少岁以下算童工呢?雇佣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童工的定义: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在中国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雇佣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个人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罚款标准: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单位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罚款标准: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按照以上原罚款标准基础再增加罚款三倍的情况如下: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雇佣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除罚款外的其他处罚:
1.包括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充当中间介绍人的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童工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拒不改正的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分或罚款的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甚至会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用工的执业机构会被取消职业介绍资格;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把童工送返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完全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
3.童工在被送返之前生病甚至伤残的,由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全部的治疗和生活费用。
进行伤残鉴定后,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伤残程度给付相应的伤残抚恤费;
造成童工死亡的,非法雇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给付经济赔偿及丧葬费。
对造成童工的伤亡有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4.拐骗、虐待、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残、死亡事故的,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公安机关对单位和个人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
5.非法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危重劳动指的是,超强度的体力劳动,高空作业,井下作业,工作环境具有易燃易爆炸、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的劳动。
以上便是为大家总结的对于“多少岁以下算童工?雇佣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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