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交易双方处于一种信息非对称状态下,处在卖方的房地产开发商掌握着房地产产品的大量实质性信息。而消费者只能在房屋完工甚至是拿到房屋之后,才能知道有关房屋的真实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就容易发生风险,而购房者在购买之初能做的只是防范风险发生。
期房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质量风险
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一些开发商为追逐最大利润,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是偷工减料,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以致造成地基下沉,屋顶漏雨(水)、管道渗漏等严重的质量问题,给房屋质量和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2、面积缩(涨)水风险
有些开发商为了谋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在进行实测时,有意改变建筑面积、加大公摊面积,并且不明示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以致商品房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严重不符。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开发商的售楼广告经常是美丽动人的,如果仅凭售楼时开发商所作的宣传买房,可以肯定地说多数时候都会令人感到失望。人住以后就会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与其宣传的房屋品质大相径庭。因此,如果对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有环境、配套设施等社区品质方面的问题有特别的要求,并因此而选购开发商所宣传的房子,就一定要在合同中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以后发生纠纷就会在证据方面出问题。
4、规划变更的风险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为了规避责任,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往往对这些问题不做约定,或者有的是在约定中设置陷阱,有的甚至拒绝约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5、定金风险
在期房销售中,多数开发商并不是直接出示购房合同,和购买者直接签署购房合同,而是先签订购房协议、预售协议,在收取几千、乃至几万元定金之后再给消费者看合同、签合同。这时,如果消费者不满意开发商提出的交易条件(合同条款),开发商就拒绝退还定金,致使消费者陷入被动,蒙受损失。
6、产权风险
产权是所购商品房重要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拒绝、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许多消费者入住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出现这些问题大约有以下几种原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规建房、将房屋抵押、以划拨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来开发商品房,以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
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法律和合同知识缺乏,导致对合同条款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无法察觉,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被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还没有搞清条款含意就草率签字,从而在发生纠纷时,使自己陷入被动,而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8、延期交房的风险
实践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开发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挪用售房资金等)、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有大量的迟延交房、甚至不能交房的事件发生,以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如何防范购买期房的风险
期房固然有其优越性,但也有风险,一旦不慎,则会惹出许多麻烦。所以购房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来防范风险的发生。
1、对公司的信誉、实力要细细考证。引发出期房购买烦恼的,大多是购买者选择了那些实力不强、信誉不好的开发商,从而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质量太差。因此,购房者首先要选好公司,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大企业,到他们公司买房。这些公司考虑到信誉,都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
2、购房资金不能一次性投入。如果一次交了很多钱,到时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购房者去要求赔偿,几乎难以奏效。如果钱未一次交清,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交涉,购房者便由被动变主动了。
3、购期房要选好时机。在开发商已经开始动工的基础上去购买。因为开发商已经开工并初步开始建设,表明按期交工有了初步保障,同时可以在动工之期到工地察看其施工质量,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仅凭设计图去购买,到时开发商以手续未办完而迟迟不开工,延了工期,吃亏的是购房者。
4、对周边环境要心中有数。购期房不像买现房,现买现住,周边的环境一清二楚。买期房有一个过程,因此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变化要心中有数,看一看买期房之处是否有环境恶化的可能,有没有制造“三废”的工厂也在建设。
有人将期房称之为“炒楼花”,其实不管称作什么,购房者最为关心的恐怕还是期房的质量。毕竟大多数人买房是以居住为目的的,可是现在的开发商良莠不齐,有的开发商建造的房屋有质量保证,而有的则没有质量保证。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之初一定要谨慎小心,切不可被“售楼小姐”的花言巧语所 ,当然了若真遇到质量问题的话也要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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