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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假”离婚的诱因大部分是债务、申请政策房、计划生育政策等。但“假”离婚存在巨大的风险,因为即使双方约定为“假”离婚,在法律上也认定双方的离婚关系,简单来说,双方约定的““假”离婚”就是真离婚,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单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财产重新分割,恢复婚姻效力的,所以,“假”离婚最终很可能导致人财两失。那么,“假”离婚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假”离婚财产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财产可否要求重新分割呢?
百对夫妻集体离婚 背后真相竟然是这个
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对此,村里的8旬老人竟然说“很值得”!“不就是为了将来拆迁时,可以多拿点房子嘛。”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离婚后能够多出来一户,多70平方米,还能补偿13.1万元。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8旬老人也离婚了,竟说“很值得”
“集体结婚”的事很多,而“集体离婚”却不多见。随后,晨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一提起该村居民“集体离婚”的事,居民们对此都不避讳,“都离婚了,离婚了能够多得补偿。”“你们不担心离婚后没法复婚,或者出其他问题吗?”晨报记者问。“不管这么多,大家都这样,到时候再说。”有居民回答说。
一位年近八十岁的老大爷告诉记者,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假”离婚的原因确实就是为了获取额外的拆迁补偿,在居民们看来,拆迁政策是有空子可钻的,只要多拿补偿,这次“假”离婚也值得。
调查
离婚后每户可多拿钱和房屋面积
在丁解一组街头,记者向两个正在聊天的当地人打听起了“集体离婚”的事情,他们也当即点头承认确有此事。
“不就是为了将来拆迁时,可以多拿点房子嘛。”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离婚后能够多出来一户,多70平方米,还能补偿13.1万元。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假”离婚的原因确实就是为了获取额外的拆迁补偿,在居民们看来,拆迁政策是有空子可钻的,只要拿到补偿,再和配偶复婚也不迟。这是拆迁办跟村里人开会的时候向村里人明确表示的,你们要办立即去办,给你们两天时间,如果不去办,就办不成了。
记者还了解到,一名江北村所在社区负责人的房子也在丁解一组,这次也是拆迁户之一,据知情人反映,他也和妻子在拆迁前办理了离婚手续。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离婚后,每一户确实可以额外获得7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以及13.1万元的补偿款。因为补偿利益诱人,目前整个丁解一组绝大多数居民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夫妇们仍然生活在一起。(中国青年网)
“假”离婚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假”离婚一般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通谋离婚 , 二是欺诈离婚。而上文的“百对夫妻集体离婚事件”整体来看应该属于通谋离婚。为多拿拆迁补助、躲避债务、逃避计划生育等,夫妻双方约定“假”离婚,所以,“假”离婚实质上属于钻政策或法律漏洞的行为。
一、通谋离婚
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 , 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 , 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二、欺诈离婚
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第三、“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假”离婚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产生真离婚的法律效果。从上可知,借离婚是为达到非法目的行为,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对于借离婚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离婚行为只要经过登记即告生效。
一、“假”离婚行为本身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假”离婚的约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二、假离婚产生真离婚的法律效果
当事人离婚后不能反悔,而对于因假借离婚获得的非法利益,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当事人关于离婚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律无效。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单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财产重新分割,恢复婚姻效力的。
三、“假”离婚的财产分割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离婚后,新增财产纠纷的几率较小,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即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最后,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婚姻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中,国家不再干预当事人离婚的内在动机。当事人想以虚假离婚为理由,请求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是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撤销离婚登记。所以,离婚需慎重,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采取一些违法行为,很有可能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因为财产分割协议是两人自愿签订,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否则“假”离婚就是真离婚。
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问:我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彩电,经开箱验货,付清了款项。根据商场送
<>点评:1温州防控疫情措施不断“加码”。开展了拉网排查,运用大数据分析、网格排摸、入口检查、宾馆
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的话当然就是共有人平等的分割,至于怎么分割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
在我国强制性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这主要看你存这笔钱的账户情况。 婚前存定期存款的这个账户,婚后就不要继续往里面存更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一)婚前与爱情撞击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
<>点评: 如果连这个也是问题,那婚姻中的问题就太多太多了,谁也给你出不了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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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对夫妻集体离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生活中,“假”离婚的诱因大部分是债务、申请政策房、计划生育政策等。但“假”离婚存在巨大的风险,因为即使双方约定为“假”离婚,在法律上也认定双方的离婚关系,简单来说,双方约定的““假”离婚”就是真离婚,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单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财产重新分割,恢复婚姻效力的,所以,“假”离婚最终很可能导致人财两失。那么,“假”离婚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假”离婚财产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财产可否要求重新分割呢?
百对夫妻集体离婚 背后真相竟然是这个
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对此,村里的8旬老人竟然说“很值得”!“不就是为了将来拆迁时,可以多拿点房子嘛。”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离婚后能够多出来一户,多70平方米,还能补偿13.1万元。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8旬老人也离婚了,竟说“很值得”
“集体结婚”的事很多,而“集体离婚”却不多见。随后,晨报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一提起该村居民“集体离婚”的事,居民们对此都不避讳,“都离婚了,离婚了能够多得补偿。”“你们不担心离婚后没法复婚,或者出其他问题吗?”晨报记者问。“不管这么多,大家都这样,到时候再说。”有居民回答说。
一位年近八十岁的老大爷告诉记者,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假”离婚的原因确实就是为了获取额外的拆迁补偿,在居民们看来,拆迁政策是有空子可钻的,只要多拿补偿,这次“假”离婚也值得。
调查
离婚后每户可多拿钱和房屋面积
在丁解一组街头,记者向两个正在聊天的当地人打听起了“集体离婚”的事情,他们也当即点头承认确有此事。
“不就是为了将来拆迁时,可以多拿点房子嘛。”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离婚后能够多出来一户,多70平方米,还能补偿13.1万元。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假”离婚的原因确实就是为了获取额外的拆迁补偿,在居民们看来,拆迁政策是有空子可钻的,只要拿到补偿,再和配偶复婚也不迟。这是拆迁办跟村里人开会的时候向村里人明确表示的,你们要办立即去办,给你们两天时间,如果不去办,就办不成了。
记者还了解到,一名江北村所在社区负责人的房子也在丁解一组,这次也是拆迁户之一,据知情人反映,他也和妻子在拆迁前办理了离婚手续。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离婚后,每一户确实可以额外获得7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以及13.1万元的补偿款。因为补偿利益诱人,目前整个丁解一组绝大多数居民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夫妇们仍然生活在一起。(中国青年网)
“假”离婚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假”离婚一般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通谋离婚 , 二是欺诈离婚。而上文的“百对夫妻集体离婚事件”整体来看应该属于通谋离婚。为多拿拆迁补助、躲避债务、逃避计划生育等,夫妻双方约定“假”离婚,所以,“假”离婚实质上属于钻政策或法律漏洞的行为。
一、通谋离婚
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 , 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 , 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二、欺诈离婚
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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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假”离婚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产生真离婚的法律效果。从上可知,借离婚是为达到非法目的行为,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对于借离婚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离婚行为只要经过登记即告生效。
一、“假”离婚行为本身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假”离婚的约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二、假离婚产生真离婚的法律效果
当事人离婚后不能反悔,而对于因假借离婚获得的非法利益,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当事人关于离婚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律无效。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单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财产重新分割,恢复婚姻效力的。
三、“假”离婚的财产分割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离婚后,新增财产纠纷的几率较小,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即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最后,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婚姻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中,国家不再干预当事人离婚的内在动机。当事人想以虚假离婚为理由,请求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是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撤销离婚登记。所以,离婚需慎重,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采取一些违法行为,很有可能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因为财产分割协议是两人自愿签订,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否则“假”离婚就是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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