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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产归属离婚夫妻商场大战,夫妻财产应该如何进行认定

来源:王汉 2016-08-01 09:07:00
因财产归属离婚夫妻商场大战,夫妻财产应该如何进行认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同时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相关精神,建议夫妻在离婚时采取协商的方式对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判。那么,对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我国的法律有着明确的界定。

 

因财产归属引发争执 离婚夫妻商场内大战

 

一日夫妻百日恩,话虽如此,也有不少夫妻在分开后为权益争得面红耳赤。7月25日,在德城区某商场,一对“前任”夫妻因为8万元欠款的问题引发争执,最终在民警调解下得以解决。

 

张某(男)和李某(女)结婚5年,2016年3月,两人因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为离婚时很匆忙,两人之间很多财产、房产的分配问题都没有达成协议,以至于两人分开很久后,还经常因为一些财产归属问题引发争执。

 

据介绍,张某是商场里一位做袜业生意的老板,25日下午3点,李某带着3名男子来商场找到张某,要求对方归还之前做生意时借的8万元欠款,但张某拒不承认。李某手中没有任何欠条和证据,两人沟通不畅争执起来,李某要求随行的男子以“抵账”之名,强行搬走袜店的商品。张某见阻拦不住,急忙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张某写下欠条,两人表示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随后,李某带人离开现场。(德州晚报)

 

共同财产应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该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应该按照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并且还明确了什么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首先是夫妻双方的工资和奖金,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在一些企业存在着实物的收入,以及公司的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其次,夫妻之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其中,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买卖股票和债券,企业经营,以及公司投资等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四,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继承所得主要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非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国的婚姻法同时还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解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涉及到以下财产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同时还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随着婚姻自由的观念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有选择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却已破裂,可以选择离婚;但是针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这是法律赋予夫妻双方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为了取得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采取隐匿财产等行为。当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应该妥善处理、协商解决,切不可大动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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