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法律知识 > 正文

你知道怎么协议离婚吗

来源:史磊 2016-06-20 09:00:00
你知道怎么协议离婚吗

结婚姻是非常美好的事情,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有人相伴走一生非常浪漫,或许两人无法携手走完一生,但即使能相伴走一段路也是件儿幸福的事情。如果在相伴的过程中两人想结束这段婚姻,不妨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条件

 

虽说协议离婚可以让夫妻双方好聚好散,但并不是所有想要离婚的夫妻都可以选择这一离婚方式的,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

 

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协议离婚的程序

 

如果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的话便可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具体的程序为:

 

1、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要求的,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应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协议离婚后给夫妻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好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反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予以区分:

 

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议离婚中,很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过于草率,在执行协议的时候就容易后悔。协议离婚之后的反悔,与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的反悔是不一样的。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反悔的,完全可以。离婚之后再反悔,当事人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由,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所以奉劝各位想离婚的人们想好如何进行离婚。

相关文章推荐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自愿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抚养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邓茜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企业合规、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医疗纠纷、民事诉讼

    好评:
  • 潘俊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公司经营、企业设立、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好评:
  • 赵宾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