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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如何标注

时间:2017-12-01 16:55:19 来源: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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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也称产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相应字符组成的标记,用以表示一定的产品信息。条、空分别由深浅不同且满足一定光学对比度要求的两种颜色(通常为黑、白色)表示。条为深色,空呈浅色。这组条、空和相应的字符代表相同的信息。前者用于机器识读,后者供人直接识读或通过键盘向计算机输入数据使用。以零售商品上用的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简称EAN)条码为例,前3位数字为前缀码,对于EAN成员国(地区)来说,它实际上就是国别(地区)代码。第4至第7位数字是制造商代码。第8至第12位数字是产品项目代码。最后一位是校验码。

1991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正式加入了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开发、协调、管理我国的产品条码工作。目前,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已将“690”、“691”、‘692”国别代码分配给我国。以上三个国别代码打头的产品条码称为中国产品条码,中国产品条码在世界范围内通用。

中国的企业(外商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外)要想使用产品条码,应当按照申请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中心提出申请,交纳有关费用,经审核同意,方可成为EAN用户(或者有关产品条码的用户),在其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其特有的产品条码。

按照关于产品条码标注要求的规定,标注的产品条码必须是有效的条码。即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核批准,准许生产企业使用的产品条码。至于企业是否愿意标注产品条码,由企业选择。但是,企业不得伪造或者盗用他人的产品条码。

商品条形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形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零售商品是指在零售端通过POS扫描结算的商品。其条码标识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及其对应的条码符号组成。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主要采用EAN/UPC条码。一听啤酒、一瓶洗发水和一瓶护发素的组合包装都可以作为一项零售商品卖给最终消费者。

非零售商品是指不通过POS扫描结算的用于配送、仓储或批发等操作的商品。其标识代码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及其对应的条码符号组成。非零售商品的条码符号主要采用采用ITF-14条码或UCC/EAN-128条码,也可使用EAN/UPC条码。一个装有24条香烟的纸箱、一个装有40箱香烟的托盘都可以作为一个非零售商品进行批发、配送。

物流单元条码是为了便于运输或仓储而建立的临时性组合包装,在供应链中需要对其进行个体的跟踪与管理。通过扫描每个物流单元上的条码标签,实现物流与相关信息流的链接,可分别追踪每个物流单元的实物移动。物流单元的编码采用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18)进行标识。一箱有不同颜色和和尺寸的12件裙子和20件夹克的组合包装,一个含有40箱饮料的托盘(每箱12盒装)都可以视为一个物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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