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楼、商店、旅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医院等公众人员使用的建筑物。
二、特点
公共建筑在城市建筑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直接为大众工作、学习、文化、休闲等需要服务的建筑物,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它随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进步而发展,并具有以下特点:
1、公共建筑是社会各历史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的集中反映;
2、公共建筑能体现一个城市或国家的传统文脉、文化内涵,经济状况及发展水平;
3、公共建筑是城市建筑与环境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
4、公共建筑直接代表了城市的面貌。
三、类型
1、办公类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用于行政办公的建筑物,也有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办公楼。
2、学校类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及高等学校等。
3、文化娱乐类如文化馆、俱乐部、少年宫、图书馆、影剧院、游乐场等。
4、医疗保健类如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健美中心等。
5、体育类用于体育活动、进行体育练习和比赛的建筑物,如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及溜冰场等。
6、展览类如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
7、商业类如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银行、保险公司等。
8、交通运输类指水、陆、空及地下交通客运的站舍建筑,如客(货)运码头、汽车站、火车站、航空港(候机楼)、地下铁路车站等。
9、酒店旅游业类如酒店(北方称饭店)、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10、纪念类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功柱、纪念塔、纪念碑等。
上一篇: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功能
下一篇: 房屋产权的分类
加载更多
鲁法案例【2023】189“我的房子有质量问题,而且很长时间没住了,我不同意交物业费!”平邑县某小区业主张某在法庭上说道。这种情况下,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呢?一起看看法官怎么说……1.案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