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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受托人?

时间:2017-06-27 10:03:11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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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的信托财产,依信托目的为受益人的利益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受托人是信托当事人之一,无论是一般信托还是特殊信托,都必须存在受托人。

受托人的产生,取决于委托人的信赖程度,由委托人自主选择。一般情况下,从事较大范围的信托计划,选择法人为受托人,处理家庭或个人的一些特殊问题,选择自然人为受托人。受托人的主体,依法律规定,主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在信托法起草之初,对是否允许自然人作为受托人,曾经产生争议。法律规定允许自然人作为受托人,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从信托的起源来看,最初的受托人就是自然人,如委托人的亲友、具有一定社会声望的贤达人士等,关键是委托人的信任。把经营信托作为一项业务的机构受托人,是在20世纪初才广泛发展起来的。二是在信托制度发达的国家,民事信托大量存在,这些民事信托,很多都是以自然人作为受托人的。目前,我国以自然人为受托人的例子虽然还不多,但从长远看,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增加,民事信托在我国将会有一定的发展,应当留有余地。三是当前不少国有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有的是以私人名义注册的,容易因此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允许自然人作为受托人,可以利用信托制度,有效地保护国有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

2、法人

法人作为受托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从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有一些民事信托的受托人由法人担任外,绝大多数营业信托和公益信托的受托人,都由法人来担任;作为营业信托的受托人,一般由信托经营机构担任,为公益信托的受托人,除可以是信托经营机构外,也可以是基金会或其他类型的非商业性组织。

此外,一些国家还允许国家和其他组织作为受托人。国家作为受托人的例子比较少见,只在极少数的国家存在。例如,在英国和一些英联邦国家,设有作为国家信托经营机构的公共受托人,代表国家并通过接受委托或指定而担任受托人。其他组织担任受托人,如工会等非法人团体,设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并具有一定目的、一定组织和固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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