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网 > 专题 > 物权制度 > 其他物权知识 > 正文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劳动合同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
上一篇: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加载更多
装修完成后租赁公司既不采取除甲醛措施,也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无缝衔接”对外出租,罔顾承租人的健康安全。假如你是这种房屋的承租人你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一起来看看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