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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购物维权

时间:2017-04-25 16:42:23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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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信朋友圈交易的法律风险

首先,法律规定不明确,缺乏监管。微信属于人对人的交易,未经第三方平台。目前针对网络购物方面的监管法规,主要是针对淘宝、京东这类的电商平台,像微信小店这样依靠社交工具来经营的监管,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因而,公然贩卖A货、仿品牌产品,在实体店和淘宝上,都会面临被监管处罚的风险。如果有消费者购买了仿品进行投诉的话,监管部门一定也会进行处理。

其次,微商信息不全,购物过程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大部分“微商”并没有实体店,店家真实信息不全,没有评价机制、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等不确定因素都增加了消费风险。

最后,微信代购权益难保障。代购交易都是在网络上进行,而且代购小票和收据也可以仿制,因此通过微信进行代购也存在一定风险。

二、朋友圈购物出问题后的责任承担

微商应保证广告真实性和商品质量。微商通过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广告,这种形式的宣传广告与实体广告同样应负法律责任,销售方应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朋友圈购物维权

消法没有明确将微信购物纳入调整范畴,也没有将微信购物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诚然,微信营销以微信公众号和个人账号为销售平台,有别于普通的实体店营销,也因为没有像淘宝、京东那样的统一营销平台,而与主流网络销售有很大不同。但微信营销也是一种经营模式,早已超出了朋友圈的范围,超出了熟人交易或私人交易的范畴,具备了经营的广泛性,且微商以营利为目的,是消费者的交易相对人,有的微商还有实体店,交易最终要回归线下,有的微商加入了各级经销商。微商具备经营者的特征,也是经营者,同时,与微商相对应,利用微信购物的所谓“朋友”也是消费者。利用消法来调整有关微商的消费维权问题符合消法的立法宗旨,是有必要的。

四、朋友圈购物维权方法

1、收集、保留证据,用手机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2、联系卖家进行退换货,消法规定的网络购物制度同样适用于微商。

3、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店)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或不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可向交易平台索赔。

4、向微店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5、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如卖家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或卖家货值金额达15万元以上,或两者合计达15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6、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有权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索赔。

买货人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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