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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有必然联系吗?

时间:2017-04-19 14:00: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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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赔偿诉讼首先要求确定的是行政行为违法,才能得到国家赔偿,而行政诉讼仅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赔偿问题。

2、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但是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3、行政赔偿诉讼强调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各自提供证据,但是行政诉讼强调行政机关自证其行为合法。

4、依据的法律不一样。前者主要依据国家赔偿法(新的),后者主要依据行政诉讼法。

5、行政诉讼的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司法机关只能监督行政机关而不是公务员个人。行政赔偿诉讼的规范对象是公务员个人。这是因为,国家虽然可以以其财产承担金钱责任,但国家作为抽象的主体却不可能“具体”地犯错,侵权行为终归只能是由具有意志能力的具体的公务员做出的,所以只有以公务员为监督对象,对其进行规范才可能促其践行法治,实现其职务行为的理性化、法理化。

6、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公务员的公职行为。

7、行政诉讼奉行合法性原则,以公法规范为主要法律渊源。行政赔偿诉讼奉行违法性(过错)审查原则

8、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非常广泛。行政诉讼是客观合法性监督之诉,所以在原则上一切法律主体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资格相对狭窄,当事人只有在主观权利受损时才能提起赔偿诉讼,但在行政诉讼中,只要利益受损就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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