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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索赔流程

时间:2017-04-18 09:11:2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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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索赔流程

1、索赔流程

(1)客户出险报案、填据出险说明书;

(2)保险公司收集相关单据、核对有关内容;

(3)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4)保险公司核定责任和损失;

(5)保险公司缮制查勘报告;

(6)保险公司理算损失、缮制理赔计算书;

(7)保险公司核赔;

(8)保险公司出具理赔通知书、客户签章确认;

(9)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投保人进行企业财产保险索赔时需要提供充分的材料,而保险公司核实无误后,才会进行理赔,因此投保人必须备齐相关材料,以免出现理赔纠纷。

2、申报材料

(1)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保险单、损失清单及其所列物品的原始发票或其复印件(加盖财务章)、修理预(决)算书、重置或修理受损财产的原始发票或其复印件、施救费用发票(加盖财务章)。

(2)有关账册:当受损标的为固定资产的,应提供有关月份资产负责表、资产变动表、固定资产明细账、入账凭证;当受损标的为流动资产或递延资产的,应提供有关月份资产负债表、递延资产明细账复印件、仓库保管账、盘点表、出入库单、明细账、入账凭证。

(3)第三方提出的索赔函、与第三方签署的索赔协议(适用于责任险);相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死亡证明(发生伤残、死亡时);医疗费单证;权益转让书;诉讼材料(诉讼发生时);法院裁决的受益人证明(造成第三者伤亡时);现场照片(在未进行现场查勘时);根据不同的保险事故提供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气象、检验、海关、港务等)的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公估公司出具的损失理算报告(聘请公估公司时);权益转让书及相关追偿文件(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开户银行及账号;其他材料。

二、计算方法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时,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固定资产按帐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流动资产按最近十二个月帐面平均余额投保的,已经推销或不列入帐面的财产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财产,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可由本公司处理。

三、其它事项

1、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结案。

2、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被保险人从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向公司提交条款中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5、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帐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6、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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