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保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我部决定定期汇总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并进行全国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处罚情况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汇总本地区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查处工作报告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附件)一并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汇总表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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