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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经营的操作程序

时间:2017-04-07 09:21:3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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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资产评估小组对拟实行托管经营的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作为托管资产价值总额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

2.组织招标

由被托管企业的主管部门会同体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招标投标评审委员会,向社会公布托管经营招标信息。对达成托管经营意向的,要对受托方进行资格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可供抵押的资产;有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有适应市场变化的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并提出评审意见,为双方签订合同提供依据。

3.投票评审

由招标评审委员会对各托管经营投标进行资格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资格评审的内容有:经国有资产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认可的可供抵押的资产(一般地,受托方提供的抵押资产价值应高于委托目标值30%;受托方缴纳保证金的,其金额可低于提供抵押资产的价值但不得低于目标委托值)和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国家机关、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担任人);有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有适应市场变化的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4.签订托管经营合同

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对托管经营目标、经营方案、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等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签订托管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

5.取得法定资格

托管经营合同签订和公证后,由委托方向受托方颁发托管经营书,并到相应级别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和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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