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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

时间:2017-02-23 15:52:58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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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这一定义,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强调:

1.公司依法设立

所谓公司依法成立有三个含义,意思是说:

(1)公司成立应依据专门的法律,即公司法和其他有关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 如依本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其他法设立。比如,经营烟草制品批发的公司,要依《烟草专卖法》,取得许可证才行。

(2)公司成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质要件;

(3)公司成立须遵循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登记手续。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所谓营利,就是获取经济上的利益。以营利为目的是公司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主要区别所在。也就是说,公司是一个营业实体:

首先,公司拥有营业财产,即人们为营利目的而通过投资、借贷、积累等方式形成的属于公司的有组织财产;

其次,公司从事营业活动,即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而运用营业财产所从事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3.公司是法人

(1)公司的法人属性使公司财产与公司成员的个人财产完全区别开来,从而使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公司的主体身份是法人,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格;主体需要一定的人格才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公司的财产是公司拥有信用的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所以,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4)由于公司在人格上和财产上的独立性,股东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

(5)公司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代为行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公司的授权代表人是由公司的董事会和董事长授权的公司职员。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行为就构成了公司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承受,也就是公司职员的任何职务行为均由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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