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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借钱风险,怎样防范网络借款风险?

时间:2017-02-13 15:14:35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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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信支付、支付宝借款存在的风险

现在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方式非常便利快捷,但这类转账记录的证明力还是比传统证据要弱。

(一)微信和支付宝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化名,跟账户绑定的电话号码也通常有几位数会被隐去,因此单凭截图无法证明借款者的身份,也不能说明款项的真实用途。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有披露账户信息的义务,目前法律上也还没有定论。

(二)电子类证据很容易被PS等方式篡改,也有证明力不足的问题。

二、微信支付、支付宝借款防范措施

(一)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出去。

(二)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三)要有书面借据,否则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尤其是现金借款,很容易败诉。

(四)现金还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否则出借人否认还款,借款人提出的已还款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五)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超过两年起诉,一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出借人又无证据证明催要过,有可能败诉。

(六)要约定保证期间。很多借款中有第三人提供保证,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旦出借人无法举证证明在6个月内向保证人催要过,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七)约定用房产抵押的,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属不动产,抵押权自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所以借款人押存房本的行为起不到任何抵押作用,一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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