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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

时间:2017-02-13 09:06:37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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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2-11-28 实施:2012-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统一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重大意义

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之一,是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行为保全、确认调解协议、直接实现担保物权、检察建议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立案制度、管辖制度、调解制度、证据制度、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完善。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加强法律实施,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民事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意义。全国法院要高度重视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学习和贯彻实施,要以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正确把握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原则

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要坚持全面原则。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是一次全面修改,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的各个部分和每一个程序,既有对当事人诉权保护的内容,也有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程序的内容,还有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内容。应当全面把握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每一项新制度、新规定,不仅要学好、学深、学透,更要学全,全面贯彻落实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

二要坚持区分原则。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对于有利于促进民事诉讼顺利开展的内容,要用好、用足,提升司法公信;对于法律规定较为原则,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的问题,要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为司法解释出台积累经验;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规定,要加强沟通,平稳推进。

三要坚持统筹原则。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等各项程序,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等多个部门,贯彻实施工作要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生效实施前,将就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出台司法解释。各高级人民法院也要统筹做好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做好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立案审判执行准备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一要大力提升立案工作水平,对于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严格依法及时受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救济途径解决,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二要严格规范管辖权转移,准确把握第一审民事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向上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的法定程序,依法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要及时配备必要的视听记录设备,确保人民法院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完成留置送达,提高送达质量和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审理工作。一要认真落实先行调解规定,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要在立案前和立案后,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层次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二要健全案件分流机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确定合理的案件流程,缩短程序转换周期,有效提高诉讼效率。三要认真执行证据规则,对于电子数据等新证据形式,要结合相关法律,健全调查取证、质证等操作规程,确保庭审有序进行,裁判结果公正合理。四要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依法扩大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范围,明确径行裁判的适用条件,切实提高二审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工作。一要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做到证据审查全面客观,事实认定准确清楚,说理部分透彻明白,裁判依据明确充分,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切实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二要进一步规范生效裁判文书公开的形式和载体,结合当地实际,逐步扩大公开的范围,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阅,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四)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一要准确理解与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新规定,细化发出执行通知前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二要细化人民法院委托变卖或者自行变卖的程序和方式,对于查封、扣押财产,坚持拍卖优先原则,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三要严格执行关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相关标准的新规定,规范和完善人民法院对仲裁活动的监督。四要依法运用对逃避执行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四、做好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确立的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

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如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法律监督等制度,贯彻实施这些新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这些新制度,人民法院缺乏审判实践的经验积累,待时机成熟时将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相关文章,供各级人民法院参考。各级人民法院也要预先研判,积极、稳妥、有计划、有层次地开展工作。

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新增加了一些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沟通、配合的制度。各高级人民法院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层面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贯彻实施。一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为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先行垫付证人出庭费用及误工损失等工作做好准备;二要与统计部门进行沟通,为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做好准备;三要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为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有关检察建议和执行法律监督等制度做好准备;四要与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为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有关协助执行制度做好准备。

六、做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学习培训工作

要把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特别是广大民事法官的一项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实施前举办了全国法院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培训班,对各高、中级法院及基层法院的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庭领导进行集中培训。明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把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作为全国法院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学习培训效果。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也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实施前和实施后,对民事立案、审判、执行人员进行轮训;各基层人民法院要组织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在培训和学习中,要逐条领会新规定,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修改条文的含义,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七、做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宣传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意通过具体的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以案释法,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有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大力宣传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宗旨,特别要做好新制度、新规则的普法工作,引导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新的诉讼制度,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

对于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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