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房地产租赁 > 正文

短租房与月租房的区别

时间:2017-01-22 11:22:00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对于租客而言,可以选择年租房,也可以选择月租房、短租房,租客都得按时缴纳租金。那么,短租房与月租房是一个意思吗,有何区别?

一、短租房与月租房不是一个意思

短租,又称短租房、短租公寓、酒店式公寓,是一种按天计费的房屋出租方式。

短租是一种以24小时为计量单位,按天计费的房屋租赁形式,故短租又称日租。短租房有高性价比、特色、浓厚居家感的特点,比起传统酒店的客房更具竞争优势。短租房已经成为人们出行住宿的新选择。

月租房,是租客与房东约定以几个月起租的房屋,租客按月支付租金。

二、两者区别

短租房可能以天为单位,月租房以月为单位。两者都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