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
各法院都有管辖权。
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因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补偿贸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提起的纠纷
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7、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10、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12、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4、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15、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16、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
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
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8、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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