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代位继承
所谓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2.须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子女;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代位继承权;4.须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5.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要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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