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避免因申报材料缺项、内容不全等引起的受理及审查延时问题,提高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申请单位利益,本着精简材料、缩减流程的原则,总局对原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了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附件2)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附件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附件4)。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中应标明游戏的出版单位、运营(发行)单位及著作权单位。
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格式性核验,具体包括: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的填写应详实完整;
2、书面申报材料应齐全,且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或排列整齐;
3、电子文档的光盘应能正常读取,内容应齐全;
4、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光盘应能正常安装使用,互联网游戏网站或服务器应能正常登陆与连接,测试账号应能正常进入,相关功能设置应完全开放。
三、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于近期上传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www.gapp.gov.cn),可登陆网站首页“行政许可”栏目查询和下载。
自2014年6月1日起,总局将按上述要求办理受理手续及审批事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苏静联系电话:010—83138708)
附件:
1、GAPP33B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申报材料说明
2、GAPP33A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申报材料说明
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此处略)
4、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此处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GAPP33B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申报材料说明
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文件;
(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包含出版机构情况、引进游戏出版物情况、运营机构情况等内容);
(三)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
(四)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
(五)出版机构的审读报告;
(六)游戏作品内容介绍(包含游戏背景、人物角色、游戏NPC、主要情节、场景、系统功能、游戏商城等内容);
(七)游戏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
(八)用于内容审查的“管理人员”帐号3套(分高、中、低等级)及游戏防沉迷系统测试账号3个;
(九)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电子文档);
(十)客户端游戏需提交客户端光盘3张,网页游戏需提供游戏登陆网址,移动游戏需提交下载网址或安装程序光盘3张或已安装游戏的专用审查设备3部;
(十一)包含除(一)以外所有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光盘3张。
附件2:
GAPP33A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申报材料说明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文件;
(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详细内容介绍、审读报告等内容);
(三)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
(四)出版合同及游戏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发行合同及发行单位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电子游戏出版物关卡介绍或过关攻略;
(七)电子游戏出版物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的彩色图片(电子文档);
(八)电子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电子文档);
(九)电子游戏出版物样盘2张;
(十)包含除(一)项目外所有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光盘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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