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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参与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

时间:2016-11-30 10:43:4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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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并购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形式

1、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两种基本方式。

(1)新建投资:也称绿地投资,以直接兴建分支机构来达到投资目的。

(2)跨国并购: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

90年代以前,跨国直接投资主要通过在东道国的新建项目来形成生产能力,进入目标市场。而9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5年以来,跨国并购成为跨国公司对外扩张的主要方式,交易额急剧增长,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和流入总额中的比重迅速上升。

二、股权与非股权参与

(一)股权参与

1、股权参与是指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股权的份额。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跨国公司股权参与的类型有四种:

(1)全部拥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100%

(2)多数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0%以上

(3)对等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的50%

(4)少数占有,即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0%以下

2、股权参与的影响因素

(1)跨国公司母公司所属国家的不同类型

(2)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在国的国情

(二)非股权参与

1、是70年代以来广泛采用的形式,主要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公司中不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为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国有化政策和外资逐步退出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灵活措施,也是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谋求继续保持地位的重要手段。

2、非股权安排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交钥匙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技术协作合同以及经济合作等。

(1)许可证合同:按一定价格向东道国企业转让某种技术的方式,对转让这种技术的补偿采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内,对生产的产品产量或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协议规定的比例提费用。

(2)管理合同:又称经营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等。也是一种技术转让。分两大类:全面经营管理,技术管理

(3)交钥匙合同:由跨国公司负责整个项目从设计、建筑施工和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门的知识,供应成套设备和设施,建造厂房到全部设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厂开工的整个过程。

(4)产品分成合同: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在一个预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分享企业的产品,外国公司购买的全部设备在一定期限后最终归东道国所有。

(5)技术协作合同:重要意义的一种。跨国公司不提供任何资本,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和购买权,也不承担销售责任,知识完成工程的各个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东道国享有全部的自主权,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在东道国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别费用作为报酬。

(6)经济合作:又称工业合作,是在跨国公司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开展所谓的东西方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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