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颜色外观
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1)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号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性诱导标的底色等;
(2)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
(3) 蓝色: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4)绿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行车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5)棕色:表示旅游区及景点项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区标志的底色;
(6)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
(7)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
(8)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
(9)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警告标志;
交通标志的形状一般使用规则如下:
(1)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2)圆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
(3)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禁令标志;
(4) 八角形:用于“停车让行”禁令标志;
(5)叉形:用于“铁路平交道口叉形符号”警告标志:
(6)方形:用于指路标志,部分警告、禁令和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灯。
2、照明标识
(1)内部照明标志
标志板内装照明装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两面显示两种。内部照明标志可根据标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风力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灯箱结构合理,金属构件经防腐处理,防雨防尘,电器元件耐久可靠,检修方便。
(2)外部照明标志
外部光源照亮标志面的方式。
外部照明标志的光源应进行专门设计。照明灯具及其影阴不能影响标志认读。外部光源在标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显不均匀,均匀度(最大照度/最小照度)须在4以下,确保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
支撑灯具的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优良,检修方便。
交通标志板可采用铝合金板、挤压成型的铝合金型材、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板》(TI'/T279)的规定,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
3、支撑结构
(1)交通标志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H型钢、槽钢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钢管顶端应设置柱帽。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2)交通标志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位于桥梁段的单柱式交通标志可采用钢结构附着在桥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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