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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时间

时间:2016-10-21 14:30: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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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发明专利后,在审查阶段是需要出专利实质审查费,这个费用如果不缴纳的话相关部门就不会对所申请的专利进行审查。其缴纳时间通常如下:

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因为发明专利是审查步骤是先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再到实质审查,所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申请应是在初审合格后,故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从初审通过起,到申请日(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另外,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所以专利的实质审查一般是申请人主动提出才启动,专利人不提出的话,专利局会在实质审查请求提出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时,发出期限届满前通过书。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是4个月)。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至少一次答复或修改后,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由于实审的复杂性,审查周期一般要1年或更长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经申请人修改和陈述意见后消除了缺陷的,审查员将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按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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