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的证据受到哪些限制

王东振 2016-12-11 09:05:00
医疗纠纷中的证据受到哪些限制

近些年,紧张的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医疗纠纷引起的冲突事件也时有发生。由于医疗纠纷通常会涉及双方的各项民事权益,此时,国家部门是不予干涉的,尤其是作为患者以及家属,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应该选择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调解,当然如果这些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的话,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诉讼解决。但是且不可采取过激的个人行为,过激行为不仅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甚至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严重的情况下,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依照法律规定,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责任或者说举证的难度,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

 

首先,可以提交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化验单、出院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其次,患方还可以提交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收集证据的有效方式

 

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因为患者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些病历资料的撰写不需经患者签字确认,迅速对所有病历资料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

 

人吃五谷,生老病死是世间常态,患者被病痛折磨时会向医生求助,医生通过自身的所学解除患者的痛苦,双方本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发生纠纷时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失去理智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法律的保护,甚至自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时,就需要当事人搜集相关的证据,可以寻求律师帮助,保存好相关证据,运用法律,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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