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状告子女要求常回家看看,子女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胡建国 2016-10-09 09:06:00
老人状告子女要求常回家看看,子女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随着子女不断成长壮大,父母的双鬓也染上了白发,而在生活上,他们也越来越需要子女们进行照顾,我国的相关法律从社会道德出发,规定了成年子女应该承担起照顾年迈父母的义务,这不仅仅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同时还是每个成年子女应该尽到的责任,我国的法律也明确将赡养老人作为儿女的一项基本义务存在,不仅在物质上要求子女尽到赡养责任,还在精神上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老人状告四子女 要求赡养并常回家看看

 

四川彭州,9月30日,就在重阳节前一周,彭州法院丹景山法庭在田坝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73岁老母亲状告两儿两女,要求按月给予口粮。同时,还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要“常回家看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后,4个儿女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都愿出钱,但却不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照顾。

 

林秀芝诉称,她与丈夫养育了两儿两女。老伴2009年去世后,她开始随次子游全生活。但因婆媳关系,双方闹得不开心。2010年3月,她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庙子中生活了6年。直到今年6月,因为腿脚犯病,她才回到儿子家中。谁知不久,儿媳妇就把她送到了两个女儿家中。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向法院起诉4个子女。

 

老人的诉求是: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给付赡养费100元,生病住院的费用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四人分摊;林秀芝的承包田由长子游贵耕种,每月给付原告大米30公斤;要求随长子游贵生活,并由其提供住房。此外,老人明确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必须轮流照料。

 

4个子女对赡养费和大米均无太大异议,然而在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游贵建议将老人送去养老院,费用由4兄妹出钱。小儿子游全则建议母亲由4兄妹轮流照顾,或者送养老院,“如遇到生病,医疗费也不用均摊,生病时在谁家,就由谁家全包”。不过,两个妹妹坚决不同意让母亲进养老院,“我们丢不起这个人。妈妈愿意跟到大哥生活,就应该由大哥家照顾,我们每个月出钱就是。”然而,游贵并不信任兄弟姐妹,“上次妈治病的钱,都是我垫的,到现在都还没给我。”

 

庭审时,游贵在一次提及母亲时,竟直接用“老孃”称呼,这引起了法官祝增巧的不满。“请你尊重你的母亲”,祝增巧劝说道,要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林秀芝的小儿子坚持母亲由4兄妹轮流照顾。据法官透露,该案将于本月内宣判。(凤凰网)

 

我国法律如何规定子女的赡养义务

 

在现代社会中,赡养义务早被写入法律,事关赡养问题的纠纷也不再仅仅是家庭内部问题。从上述庭审来看,不少乡邻都对此予以关注,这既是出自天然的围观心态,也源自一种观念的吸引。一来,不少人对于赡养义务的认知仍多有模糊之处,他们确实需要通过实地的“观摩”来获得更多的法律常识,二来,赡养纠纷在当前的社会已不少见,尚待法律调解扮演更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赡养也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作为法律上的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患病老年人的赡养,赡养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我国的法律还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结合我国的传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变化而消除。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这是作为子女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尊老、敬老已经不再止于道德的话题,它更牵涉到老年人权益的享有程度。法律的调解和介入将为老年人的权益起到兜底作用。具体而言,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为老年人的赡养诉讼提供便利,二是要从普法的角度,让老年人知晓自身的权利,也让赡养义务承担者明晰自身的责任。随着我国普法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人也在接触赡养的相关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义务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被赡养人可以直接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赡养人给付。如果赡养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时,被赡养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赡养义务人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确定赡养费数额和给付办法。

 

为了进一步的将赡养责任落实到实处,充分保障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对于自己年老的父母,没有或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因而无法独立生活的,作为子女负有赡养义务,有能力赡养却不赡养的,致使父母因遗弃被迫自杀的;因生活无着而流落失所的等等,要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法律的落实能够进一步促进赡养义务的实现,对于父母的赡养不应讲条件,这是作为子女的一份责任而存在。

 

子女成长的背后都是父母付出的心酸,在本案中,母亲年迈需要有人进行照顾的时候,四个子女却互相推脱,以致老人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仅有的亲情,在现场,当年老的母亲看着眼前长大成人的四个子女,却为了谁来赡养自己而互相推卸责任,这该是多么痛心的;亲情的背后不应需要法律来进行调节,这是每个作为子女的一份责任,社会在进步,子女谋求自身的发展而远离父母,但是,切记: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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