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陷停产裁员风波,我国法律对经济性裁员有何规制

郑辉 2016-09-22 09:06:00
加多宝陷停产裁员风波,我国法律对经济性裁员有何规制

近几年,在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的背后隐藏着淘汰的机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不仅仅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同时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是优胜劣汰的必然趋势,一部分企业采取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应对市场带来的风险,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充分的保障了被裁员工的合法权益。

 

加多宝陷停产裁员风波公司回应称“生产经营正常稳定”

 

在凉茶销售的旺季之时,加多宝却陷入了多地工厂停产、高管离职的风波之中。对于此事,加多宝相关人士在回应《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高管全部在岗,无一离职;所有员工薪资发放准时,员工各项福利正常,人员岗位晋升与加薪正常。此外,公司与合作伙伴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

 

变身之后经营状况引关注

 

去年,加多宝集团正式推出了凉茶的金罐包装,并将之全面推向市场。在红罐盛行多年之后,加多宝凉茶变身金罐引起了市场关注,能否被消费者认可直接关系到产品市场销售。时隔一年多,加多宝金罐包装的凉茶销售如何?

 

对于市场的疑惑,加多宝上述人士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金罐加多宝上市一年来,在销量、品牌力和口碑三个方面再次夺金。今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度饮料行业整体运行报告》显示,加多宝品牌凉茶以52.1%的销售市场份额位居中国凉茶行业市场首位;在整个罐装凉茶行业市场,加多宝品牌凉茶以70.6%的销售市场份额位居中国凉茶行业罐装市场第一名。

 

对于今年以来的销售情况,加多宝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销售情况比较乐观,春节销售是产品销售的旺季,2016年春节期间,销售额同比上涨很多。不过,在中秋节期间,记者在某商超走访时发现,虽然商超在播放加多宝的广告,但公司并未推出相应的促销活动。“中秋期间全国各地都有各种形式的促销形式,完全是销售层面的”。

 

营销方式转变

 

时下正是浙江卫视《中国新歌声》的热播季,作为连续四届冠名《中国好声音》的加多宝此次却不再是冠名商,引起了外界对其业绩的关注。

 

对于此事,加多宝上述人士回应称,此举为战略调整。“我们不冠名好声音,但会多做一些如电影、综艺、网剧、游戏等各方面的尝试”。据其介绍,公司今年与《愤怒的小鸟》大电影合作,并推出金罐加多宝《愤怒的小鸟》限量装。此外,加多宝还与网络剧《老九门》等进行合作。

 

对于营销费用,加多宝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暂未获得这一方面的数据。这一厢,王老吉也不甘落后。据广药白云山介绍,公司与浙江卫视当家栏目《挑战者联盟》合作、捆绑热门IP《报告老板》第二季、与淘宝和手游开启跨界营销等多种形式,巩固王老吉凉茶的品牌与市场地位。(中国经济网)

 

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竞争不断加大,企业之间采取的裁员措施也屡见不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就是企业单方与劳动者集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企业如果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虽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进行操作。

 

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可进行裁员的情形,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形;首先,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直接进行重整,或在破产申请后进行重整。此时企业可以不经破产申请而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提出破产申请后申请重整。

 

其次,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这需要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对于困难企业的界定;同时,我国的企业发生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时,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可进行裁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性规定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六类人员不得列为经济性裁员范围,包括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时,企业不得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雇上述员工。

 

其次,考虑到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能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经济性裁员还进行相应的保护;为了特殊照顾两类人员,,用人单位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需要优先留用:一类是合同期限较长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另一类是家庭经济困难人员,这类人员的具体界定标准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这主要是考虑到该类人员的经济负担往往比较重,较一般人更加需要工作。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满足哪些程序

 

我国的法律对于企业的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未经过该程序的,不能直接进行经济性裁员,在裁员的程序上,用人单位须履行三项义务,包括提前说明、听取意见、向劳动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前三十日,应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企业应当尊重员工的权利,切实履行该项义务;企业在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情况后,还需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充分交流后,才能形成正式的裁减人员方案;最终的裁减人员方案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履行行政备案手续。

 

经济性裁员是企业为了应对金融风险而采取的单方集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该行为涉及人数较多,一旦处理不好将形成恶性事件;我国的劳动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充分的规定了员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处理好与被裁员工的关系,积极主动沟通,避免冲突。同时也应积极改善自身经营战略,走出困境,通过重新招用等方式弥补被裁员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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