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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 | 2021-03-10 08:23:28

宅基地被区长说要环境整治问题

有个事帮忙问一下。主要是说岳阳楼区区长说我们家的老房子(1980年代在宅基地建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太丑,要做坏境整治。开始前几天说要我们自己把房子翻新,这几天又说要拆我们家的房子,但又不算征收,只补偿材料费。还说不同意,就要强拆。目前政府办事处正在讨论怎么处理,但是按照相关人事的说法,他们肯定要想办法,达到区长的意见。 请问有什么办法维护我们最大的权益,应该怎么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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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还提出个方案,先把我们家房子拆了,先写个合同,万一将来征收。拿这个合同找征收方要补偿,但我们都觉得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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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08:33:27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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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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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位律师解答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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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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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25:29
    • 匿名 服务方:
      可以协商先自行出资进行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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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26:04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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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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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这是当地政府落实环境整治的不当行政行为,1980年,所幸的房屋当时都没有土地管理法等其他的法律规定,由于历史原因的问题,你们家在这房屋没有房产证,但也是合法的,更何况当时的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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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27:08
    • 匿名 服务方:
      2.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方面来分析,政府部门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的违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行为,必须严格遵照法定程序,给予被拆迁户享有合法的申辩权和陈述权,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权利救济方式,这也是宪法规定,给群众的权利,综上两点,你们可以向当地的信访部门或者纪委采取信访和举报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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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32:24
    • 匿名 服务方:
      如果遇到政府无理强拆,您可以选择报警,以及对强拆的拆迁过程,全程拍摄固定证据,届时,确认政府行为违法的,可选择向政府主张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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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34:38
    • 匿名 服务方:
      您的房屋并没有违法,政府用这种签订合同以貌似合法的行为,合法地要求你们拆除,试图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这是给您家设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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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37:34
    • 楼主:
      是的,所以想问下怎么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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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41:15
    • 匿名 服务方:
      可以向湖南政府门户网问政平台提交投诉举报信息。类似您这种情况我们有处理过,首先房屋确定是合法的,其实政府以环境整治认为房屋有碍观瞻,想用面子工程来牺牲群众的利益是违法的。大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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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44:14
    • 楼主:
      该回复2021-03-10 09:01:49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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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9:01:22
  • 江润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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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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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政府强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指违建,以您家现有房子“太丑”为由予以拆除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必要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信访投诉等的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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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27:49
    • 楼主:
      政府相关人员说随便我们上诉,他不怕,我爸被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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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30:58
    • 答谢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既然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就不属于违建,不可能因房子建得丑就可以强拆,这肯定是违法行为。 而且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征收。除非政府免费出资为你的房子进行翻新,否则他没有权利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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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29:23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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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当地住房普遍是这种情况。那就是政府允许的合法的房产。同样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拆迁,并给予安置补偿。否则政府部门的行为就是违反法律的规定。 你有权利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有权利向法院依法提出诉讼。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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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29:47
    • 答谢
      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强拆。如果违法的话,涉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很复杂,但是可以采取特殊的措施尽全力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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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36:47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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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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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政府无权强制拆除你家的房子,其次,你可以让政府拿出具体的文件来,最后可以让政府拿合同来确定你的权利,政府还是可以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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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42:41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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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向前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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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无证房屋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违法建筑,具体应考虑房屋的建成年代,所占土地的取得及农村建房管理等多重因素。 2.若政府实施强拆,建议提起诉讼,通过行政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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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8:50:59
  • 黄美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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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不能强拆村民房屋,如果对方要强行拆迁拆除,属于非法行政行为,建议您这边保留相关证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要求百姓拆除房屋是要给予征收征用补偿款的,如果对方不能给予补偿不能让拆除,另外应该跟政府协商翻新房屋看看能不能保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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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9:07:1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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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可以同意对老房进行翻新,翻新费用如何负担协商解决。如果拆除房子就按征收进行补偿,写合同的做法十分不妥。如果遭遇强拆可以通过诉讼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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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3-10 09:32:17
  • 孙家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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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如果你们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那么可能属于违建,存在被强制拆除的可能,目前建议和政府积极协商补偿安置方案,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向信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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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09:46:45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 答谢
      有办法,我给你几个好的建议,能够让你最大化你的权利。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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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3-10 10:10:39
  • 臧家参

    律师

    投诉
    • 答谢
      1980年代在宅基地建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是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来说应该在1991年左右在土地使用证明。如果政府要拆迁,必须按相关拆迁标准赔偿,否则以后很难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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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11:19:02
    • 答谢
      如果每天政府的拆迁文件,他如果强制拆迁可以去告他,已经明显侵害到了你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也是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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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3-10 13:03:56
  • 陈红旭

    律师

    投诉
    • 答谢
      如果你们有其他的合法房屋现在将这个老房子拆掉之后。如果你们是一户同时有多个房产并且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形,将来在征收的时候他可能对你们宅基地的征地补偿有影响建议可以看一下,你们当地征地补偿政策
      展开
      收起
      2021-03-10 20:29:09
  • 王炜华

    律师

    投诉
    • 答谢
      土地补偿,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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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3-10 23: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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