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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20-09-20 21:12:14

开发商期房和车位捆绑销售问题

买房当初19年开发商有一种总房款打99折的优惠方式,交房时间2021年年底,但是享受优惠的前提条件是先交一万的车位定金,开发商也开了加盖世茂财务印章的收据,且收据上明确写着“车位定金”,除此之外,业主与开发商再无其他任何关于车位售卖事宜的协议,2020.9.20开发商致函每一位购房业主,言语之中胁迫带错误诱导,要求业主在2020.10.8日之前,与开发商签订购买车位合同,逾期不签的话,视为业主违约,之前向开发商交的一万车位定金也将作为业主方向开发商的赔偿。这种开发商是不侵犯了我们全体业主权益,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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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没有产权,属于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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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 2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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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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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2″
      自动转换:是啊哦,你好像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呢?这一万块钱如果是制作定金的话,嗯,那就是用这个定金法则啊,如果这个开发商违约的话呢,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这个业主违约的话呢需要就业绩啊,这个定金也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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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3:26
    • 李新宇 服务方:
      42″
      自动转换:啊,我认为这个开发商啊,确实是存在这种捆绑销售的行为因为啊房屋和车位是独立的,没有法律规定说买房一定要买车位啊,买了房不买车费也是可以的啊,如果说开发商强制的话,那就属于开发商啊,利用她自己的强势地位强迫啊,强迫交易那这个就是无效的啊房屋的合同是房屋合同和车位合同时,车费合同啊如果啊,如果后续呢这个这个业主呢,有一个自主选择权,他不买房,不买车位的话也是可以的啊那就需要把这一万块钱给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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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4:19
    • 李新宇 服务方:
      49″
      自动转换:我给你说的那个嗯,定金法则呀,是在正常的,合理的为维护这个正常交易啊,有正常诚信原则的这个啊条件下所签订的这个合同啊,交易合同啊是适用定金法则的话,但是开发商这种行为啊,明显地违背了这种啊,正当的交易原则啊违反了啊,这个业主的自由选择权啊,自由交易权哦呃,不是一个平等的协商之下的一个合同签订完全是强迫是开发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与业主坚定的这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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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5:18
    • 楼主:
      退款就得补偿当初买房享受99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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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6:06
    • 李新宇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像这种捆绑销售呢?本身就是违法的啊,像这种情况呢?他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啊,您可以向消息啊方房管部门啊,进行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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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6:59
  • ¥0.55
    • 这个非法无理和欺诈的情况可以列举证据,然后起诉也可以帮你发律师函进行处理,具体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本专家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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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3:3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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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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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们当初交的车位定金不就是为了买车位的吗?现在开发商要求签订购车合同并且选车位怎么就侵犯你们业主权益了?如果你不想购买车位定金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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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5:39
    • 楼主:
      隔壁小区现在价格七八万,我们12万不合理啊,这是上当受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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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7:21
    • 李晓轩 服务方:
      这是两回事。请采纳我的回复并点击右上角答谢按钮送出奖励金后,可以给你进一步详细解答,告诉你下一步如何处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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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9:05
  • ¥0.55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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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5:46
    • 李鑫 服务方:
      44″
      自动转换:您好,一般来说这个车位他是没有这个产权证的,因为当当开发商再把所有的房子卖给业主之后,那么在小区所规划的范围内,包括道路包括车位,这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啊,它是公共的产权,他是不可能有单独的这种产权的,所以开发商也不会啊,和你签一个能把这个车位办下产权的这么一个合同的,如果违约的话,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啊,那可以以以这个为理由,要求他退还这个定价,这就是他的一个漏洞,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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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6:57
    • 李鑫 服务方: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是不可以销售的,换句话说开发商销售利用人防工程车位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可以直接要求其退还车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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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52:29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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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如果你们不想购买车位开发商强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前提下强迫你们业主购买,属于捆绑性销售 违反法律规定是可以拨打12315向消协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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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6:47
  • ¥0.55
  • 王炜华

    律师

    投诉
    ¥0.55
    • 我是上海星秀律师事务所从事刑事以及民事专业的王律师。刚才看到你的问题。现在我帮你解答一下,做一个详细的,全面的,专业的回复,请您注意以下我的文字解答和音频解答。如果觉得我的好,请给我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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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7:05
    • 王炜华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首先看一下你们在2019年十月份这张订金单以外,有没有签订过相关的任认购书?认购书就相当于我认可,我要购买停车位,我之前的车位定金的还是相当于你要购买车位留下的相关的一个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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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0:22
    • 王炜华 服务方:
      32″
      自动转换:那么从目前来看,还是要看一下这个认购书到什么签订,好像能够书签订之后我没听见,之后双方都没有履行一个购买房屋的一个车位的一个意向,那么甲方面也没有履行承诺呀,那现在相当于是这个这个有点已经错过了双方走进来制定规则,对于这个金的一个约定,那么这笔钱是不是在当时应该返还给你们啊?不应该拖到现在,你说是不是?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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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3:50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收据上虽然写的是车位定金,但很难定义这个车位定金究竟是购买性质还是租贯性质的定金?开发商拟利用偷换概念,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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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17:57
    • 黄振波 服务方:
      如果开发商事先没有确认该车位定金的性质,利用打折诱导的方式收取定金这是一种强行买卖的销售的行为,可以向住建部门以及消委投诉开发商剥夺业主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选择权,建议组织多位业主抱团维权成功会比较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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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2:02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0.55
    • 您好,给您解释一下这里面涉及的问题。 1, 签订购买车位是合同,更多的是保护您业主的合法权益。合同比这张收据要正规的多。 2, 有合同,以后出租或者卖车位,都更方便简单。 您要是担心,可以把合同先发给我看一下,没问题您再考虑签字。有需要在线沟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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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8:08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你好,开发商这种行为呢确实是属于捆绑销售,如果不想购买车位,开发商强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前提下强迫业主购买。这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这边的事可以拨打12315向消协反映,也可以向当地的房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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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8:46
    • 郭淑娇 服务方:
      房屋和车位是具有独立产权的。不能将车位作为房屋的销售条件和前提。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违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您这边的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发起1对1的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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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0:53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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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7″
      自动转换:你好,定金的性质在于保证合怎么履行跟你合同法的规定缴纳进行一方如果违约诶?不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你交流的情况呢啊,可以视为业主同意,就是说购买这个车位哦,不购买的话,那么说就是有一个项目哎呀,所以这种情况下啊,那是很难救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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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18:48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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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我是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民事诉讼律师黄律师,刚刚看到你的这个问题,现在我给你做一个详细全面专业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我的文字和音频的给你的详细解答,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待会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跟我再加沟通,从你的描述来看,其实你们的这个。开发商存在违约现象。同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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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0:57
    • 黄一洪 服务方:
      16″
      自动转换:那开发商啊,我先给你详细用一品解答一下,再发生后面所说的,如果把你们交的一万定金作为赔偿,这是他单方面的证明啊,不是你的意思,表示这是不奏效的,没有法律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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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2:16
    • 黄一洪 服务方:
      36″
      自动转换:那跟你根据你那个文字描述和你的这个图图片的这个文件啊,洗一下那么可以确定一点就是你们之前买房的时候这个捆绑车位销售啊,其实是包含两个合同的,一个购房合同,还有一个车位合同,他当时你们教的这个特别定金其实就是一种合同的一合同的一部分啊,那么这是合法有效的,后来他在主张让你们重新签,其实无非就是让你们再单交钱啊蛋花钱啊,改变你们的这个权益缩水,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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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3:47
    • 黄一洪 服务方:
      32″
      自动转换:你们呢,你们的所有业主根本就不用再签第二次专门的,后来把车位的合同完全按照你们购房的时候签签订的那个啊,交纳的这个购车位定金啊,完成这个旅行就行了,现在啊,跟你们讲啊,最主要最主要的是你们下一步怎么做?因为呢,这种车位啊,房产的这种案件的纠纷的,我们以前接触的办理很多,然后跟你讲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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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4:32
    • 黄一洪 服务方:
      34″
      自动转换:哎呦,你们下一步啊,我建议你们努力的进一步的去协商,然后你们可以到你们地方,我不知道你们在哪个省市,要求你们地方的啊,住建委去协调,因为住建委啊,专门有一个部门是协调,这是开发商违法行为的,那么你们去投诉没有先不要先起诉,不要不要哎,没办过这种案件律师他不知道啊先你们先找当地的这个嗯,洗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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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5:21
    • 黄一洪 服务方:
      30″
      自动转换:你们带好你们的证据,发票,各种合议合同协议,那么还有你们的转账记录,你们到你们当地的住建委啊去反映情况,同时向你们的当地的政府去去反映情况啊,那么积极的,具体的这个事情嗯,应该说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说这一万步讲,如果说开发商很坚决,你们再行起诉也是可以获得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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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6:02
    • 黄一洪 服务方:
      我正在用音频给你做一个详细专业权威的解答,同时也谈到了给你的下一步解决问题的一个建议,你可以全部完整的仔细的修订一下,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点击我头像跟我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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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7:01
    • 黄一洪 服务方:
      41″
      自动转换:在签订那个购房和车位协议书的时候,认购协议书的时候其实已经对你们的车位的权利物已经做出了一个呃约束和规定,无需再另另行有一个权利,有的约定,所以说开发商啊,后边的这种计量啊,他这个啊,就是想让你们在胁迫和错误认识当中签订一个新的合同,如果你们现在重新签订一合同的话,那么你们就变成了自认和承认新的合同,从而把过去的这个认购书当中那个啊交代的一个定金给他的自信啊,放弃了,所以说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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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7:55
    • 黄一洪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给你们的建议就是现在不要签什么协议,积极的就拒绝啊,同时呢嗯,有什么疑问不懂的也可以在每天晚上十点钟以前点击我头像跟我在一起沟通啊,这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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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28:25
    • 黄一洪 服务方:
      56″
      自动转换:每晚给你的建议就是因为我,我给你回家的非常详细,你你没回,我没有回复,没有问题,我也不清楚你现在你们想要什么?如果说行,你们想要这个车位的话,就要求他按照当时你们捆绑那个销售合同啊,买车位买房的时候就会把合同要求履行这个合同就行了,如果说你们现在想让他返还定金的话,那么给你的建议嗯,但是我我根据经验我我觉得好像开发商应该不同一样,你们访问她他可能让你们补差价吧,你们当时我记得是不是九折买的?还是还是九几折买的,但是他如果让你们补补补货的话,也是违法的,也是也是违反合同的啊因为这个不能够捆绑的进行这种约束嗯,当时这个100块钱定金不能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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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6:36
    • 黄一洪 服务方:
      46″
      自动转换:当时这个一万的定金呢?其实不能作为一个啊,不能作为一个这个一个诱饵,只能说一个并行的,你们并行的两个合同,一个是购房合同,再有一个是这个车位的这么一个协协议合同,其实完整的看起来的话完整看你的是啊,她其实存在一种欺诈和欺骗的这么一种呃行为,呃,这个跟我们北京我可以给你讲我们北京有些小区嗯,我们把它海淀区有一个小区开盘的时候也也是跟你的情况很类似的嗯,但是他总体来说的话大同小异吧都是有欺骗的这么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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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7:34
    • 黄一洪 服务方:
      15″
      自动转换:就看你想要什么了吧?就看你想要什么啊,就是就是你主张什么吧嗯,有想了解的,不明白的你点击我头像和我在线沟通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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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7:57
    • 黄一洪 服务方:
      25″
      自动转换:哦,看到你这个补充问题了,你说这个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人防工程是吧?那这个问题要另当别论的,这这个这个这个,另一个辩论的呃呃,这样吧,这个详细的嗯,你还是可以点击我头像在每天晚上嗯,十点半以前吧点点点点点头,太晚就不行了点点点我头像,然后跟我在线沟通咨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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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9:48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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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我是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民事专业的任律师。刚才看到你提出的问题。现在我帮你做一个详细全面的专业回复,请您注意以下我的文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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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1:52
    • 任宇飞 服务方:
      捆绑销售车位的行为本身系违规行为,且因车位销售问题产生分歧并最终导致未能签订购车位合同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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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24:30
    • 任宇飞 服务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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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5:25
  • ¥0.55
    •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和图片显示,开发商这种捆绑式销售车库的行为是误导性消费,其次,我认为开发商这种做法是违约的,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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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22:20
  • ¥0.55
    • 目前的情况下,已经写上是车位定金,如不买车位,业主违约,开发商则明目张胆地不退定金,既然已经缴纳了定金,建议购买车位,如不需要,之后再进行出卖。在没有缴纳一万元时,可解除合同等采取措施,目前根据所描述情况,没有对业主更有利的办法。
      展开
      收起
      2020-09-20 21:23:55
  • ¥0.55
    • 40″
      自动转换:嗯,首先一个这个卡上当时手续的是成为的竞技好像就是往肯定的定金啊,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嗯,这是一个另外一个呢就是看看通知请客通了那么份合同的话呢,就是这一块来讲呢就是说其实还是要双方协商一致啊,合同要签合同是要钱的,但是里面的条款呢要上网先上啊合同情况之后啊就是说啊,这个一万块钱的定金应该这个这个职位好啊,这个涉及部分的这个这个车位啊,车费用啊啊,还是要补补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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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27:54
  • ¥0.55
    • 定金条款需要有针对的明确标的物,这种情况只是购买车位的意向,并没有明确指定车位,定金合同无效,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展开
      收起
      2020-09-20 21:33:04
    • 楼主:
      返还可以,开发商要求补齐当初购买房子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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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36:54
  • ¥0.55
    • 《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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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34:29
  • 任丽媛

    律师

    投诉
    ¥0.55
    • 您好,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维权解决处理 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通过下单等方式进行沟通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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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1:40:55
  • ¥0.55
    • 11″
      自动转换:如果这一万块钱是你们用来作为购买车位的定金的话,如果如果不够买的话,那是给你们的违约定金是不用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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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1:44:09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如你所述,“收据上明确写着“车位定金””,因此,依据定金罚则,如果你方不签订正式合同是需要承担定金损失的。如果你方认为开发商的车位售卖有问题,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该口头协议。
      展开
      收起
      2020-09-20 21:46:03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55
    • 21″
      自动转换:从你描述的情况是了此车位的定金,而没有车位的合同,或者是约定或者是车位的情况是告知书面的说明,那么这个定金是可以的。
      展开
      收起
      2020-09-20 21:47:26
  • ¥0.55
    • 根据你所述情况,开发商涉嫌欺诈及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业主方可通过向住建委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2020-09-20 21:52:51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根据你所述情况,开发商涉嫌欺诈甚至强制交易,因此,业主方可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建设局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
      展开
      收起
      2020-09-20 22:01:35
  • ¥0.55
    • 买卖合同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如果没有产权的话,那就不属于买卖合同,充其量只相当于某种意义上的租赁合同。强迫交易肯定是不妥的,业主一方如果拒绝的话,可以以显失公平、胁迫、重大误解等为由申请撤销。 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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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0 22:06:27
  •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你好,这种销售方式确实是不诚信的强买强卖行为,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可向住建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打12315或者市长热线求助。当然,靠单个业主的力量很弱起不到很大作用,建议多个业主联合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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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08:43
  • ¥0.55
    • 35″
      自动转换:你好,因为没有产权,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说见到这车位不得出售放这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所以不像你可以无效为由,要求对方退还定进行,其实不好的,可以到反而起舒服,要求开发商存单退还定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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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12:52
  • 石雪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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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因为你已经签了车位销售的合同,并且交了定金。如果后期的尾款不交的话,你可能违约对方有权没收你的定金的。 开发商这种行为是捆绑销售,但是去法院起诉胜诉力很低,因为前期他们已经把合同让你们签了,前期就是给你们射了全套。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你们可以到房管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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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13:50
  • ¥0.55
    • 17″
      自动转换:您好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建议你们所有业主先联合起来啊,去这个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也就是这个房地产公司的这个管理部门啊,先去投诉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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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19:12
  • 吴述松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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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这种情况开发商存在违规的行为,可以9找媒体曝光解决或者向主管部门投诉,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时间较长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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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5:16
  • 周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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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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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6:26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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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33″
      自动转换:嗯,您好,目前这个没有产权的一号工程因因为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所以开发商对于部分的车位享有这个管理和使用以及收益的这个权利,所以嗯,而且你们已经签订了这份合同才发了份这份合同是生效的,就是定金的,这个定金嗯,所以说目前卡上没有很明显的,这个违约或者其他的一些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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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29:33
  • ¥0.55
    • 很简单,人防是不能对外进行出售的,要求返还就OK了。很简单,人防是不能对外进行出售的,要求返还就OK了。很简单,人防是不能对外进行出售的,要求返还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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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2:56:08
  • ¥0.55
    • 这种搭售是和房价优惠搭配的,所以应该不能算强制。不能享受了房价优惠,又要求解除车位合同。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实现的,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权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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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3:03:45
  • 王正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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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38″
      自动转换:根据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需要对定金双倍方法,如业主违约,这个这个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你们有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属于捆绑销售,强迫业主签订的相关这个合同有这方面的证据可以向房管局及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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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3:06:03
  • ¥0.55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进行买卖,但开发商目前对人防工程进行开发,以租售其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来售卖,你们签订的不是所有权转让协议,而是使用权转让协议,风险是非常大的,但开发商以此来,处理因之前所交的一万块钱定金,如果没有按照他们约定的时间来签订车位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返还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建议你们还是找业主代表跟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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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3:08:21
  • ¥0.55
    • 这个你就看到时你们协商这个优惠所缴纳的一万元定金是不是明确约定是为了优惠而缴纳的,可以证明,自然说明你们没有购买车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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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3:17:35
  • 李萌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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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车位没有产权怎么买卖?如您所述的话,可以要求退回之前的10000元押金,甚至双倍返还。如果不知道怎么去谈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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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3:22:56
  • 徐范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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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个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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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23:59:01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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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0.55
    • 人防工程车位,简称“人防车位”,它是住宅小区的人防工程,在战争时期,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内业主的掩蔽、逃生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以防护为首要功能。非战争时期,人防车位平日可与普通车位一样,用于停放民用车辆。由此可见,人防车位是具备停放私人车辆这一使用功能的。 那么,在平时,谁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呢?我国《人民防空法》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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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0:18:41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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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开发商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属于强买强卖行为。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维权机构和市场监管机构,以及住房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诉。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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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1:11:48
  • ¥0.55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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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如果设为属于人防工程的话,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无效,对于这种情况,你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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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2:18:5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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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31″
      自动转换:不管是不是属于人防工程?有没有安全了?这种就是开发商委员,这不是业主委员什么时候交什么时候交佣金什么时候啊,教授房屋都是明确的合同约定,对方单方面改变了这个交房的方式,是开发商为一个你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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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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