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财产分配  » 请问律师
img
¥30
财产分配 | 2020-04-01 17:09:43

2009年离婚协议,老公前妻有疑问

问题背景: 我老公是09年和她前妻离婚的,他们的女儿是前妻抚养,当时是签署了协议的,稍后给你协议,协议说读大学和留学的费用需要我老公承担一半的,现在他女儿读初三,由于成绩不好,我老公前妻告诉我老公打算让他们女儿读新加坡国际学校,说一年费用30万,需要大家各承担一旦,并说不答应,就去起诉学校,说一年费用30万,需要大家各承担一旦,并说不答应,就去起诉。 目前的问题: 1.针对对方说高中读国际学校,费用平摊,是否有应对对策 2.对方说如果不同意读国际学校高中,他们就把孩子送到国外做留学生,这样根据目前的协议,说我老公就需要支付费用,是否有解决办法 3.是否可以更改协议,将房产和抚养权进行变更?以方便卖掉房子,用来支付他女儿的学习费用。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21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 答谢
      11″
      自动转换:哦,你好啊,看了一下你的描述啊,是比较复杂的,等我看完之后详细逐个的给你解答。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0:14
    • 李新宇 服务方:
      24″
      自动转换:嗯,你好,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啊,把关于子女就学这个问题呢,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若若是按照下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呢,是我国的公民有义务完成这个九年制义务教育应该是我在国内就读啊,如果是在国外就读的话,能有参照当地的这个标准。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4:28
    • 李新宇 服务方:
      41″
      自动转换:嗯,下面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啊,就是说关于这个子女啊,选择就读学校的问题啊,需要这个双方协商一致,呃,现在呢?呃,就是说如果有协议的话,当然是按照协议来履行啊,协议上没有规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嗯,如果因为嗯,孩子就读国外的学校所产生的费用,双方父母双方是应该平摊这个费用的,但是必须得有实际的这个依据啊,他所说的一年30万是否真实可靠啊?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5:43
    • 李新宇 服务方:
      34″
      自动转换:啊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呢?如果说对方啊不适合抚养孩子,或者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孩子的这样将这样一个生活教育的这个费用,孩子啊,不利于孩子的啊,正常啊,正常的,这个成长有不没有没有没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啊,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啊,变更孩子抚养权啊,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6:38
    • 李新宇 服务方:
      21″
      自动转换:还有一个就是关于这个房产的问题,因这个房产是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就这个房产做出了协议的约定所所以说呢,现在呢,除非是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以就房产之前在这个共同房产还是分作进一步的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7:14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10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如果是就读国家一般的义务教育学校,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双方可以平均承担。但是对于就读高收费的学校要征得双方的同意才可以。单方没有权利独自决定。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可由如擅自决定一方单方承担。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2:48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10
    • 12″
      自动转换:你好,那么你老公的前妻所提出的要求是非法的和不合理的哈,你们家庭有权拒绝啊,这种无理的要求。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3:25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0
    • 你好,可以不同意读国际学校,国际学校和出国留学都要支付费用,双方可以达成新协议,协议内容需要挣的对方同意才行。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4:26
  • 金青松

    律师

    投诉
    • 答谢
      根据你所陈述的和提供的协议,他们二人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里后期教育费用有协议约定,该协议有效,女方不同意变更的,男方无权单方提出要求变更。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7:3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您好。一、虽然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学费且双方有明确约定读大学和留学支付孩子的一半学费,但是需要在男方有能力的前提下来支付,否则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申请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比例 二、按照协议来优先履行,如果男方现在收入情况确实难以负担,即使女方起诉法院在男方没有履行能力情况下不会强迫男方履行,且男方有权申请降低支付标准 三、抚养费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生活收入有限可以申请降低,但是房产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想要变更需要女方同意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7:51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对于读国外学校花费的高额费用法律上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即使离婚协议同意约定支付费用至大学毕业,但是没有义务支付高出一般费用太多。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8:03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你这个协议的话,金额这么高,可以起诉的方式撤销这个协议或者变更这个离婚协议的抚养费金额,这里可以给个奖励,后续问题可以联系我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8:27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首先,该协议并未约定高中留学费用,因此并不适用目前状况。其次,即使到了大学期间,由于男方经济条件变化,也可主张变更抚养费支付额度。因此,即使对方起诉或直接安排出国,您可在答辩状中明确该费用超过正常支付标准和能力,可以拒绝支付。 关于协议变更问题,建议不要由贵方提出,如对方有异议,可由对方提出变更建议,您方可予以拒绝,之后待对方起诉,由您方进行合理答辩即可。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19:06
  • 田映钧

    律师

    投诉
    • 答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般是支付抚养费其中就包括教育费到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时候,那么也就是说,高中以上的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的,但是由于你老公和他前妻的是有协议约定的,所以在有协议的情况下呢,就应该按照协议办理,而不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办理。2.除非他们双方能重新达成新的协议,否则就只能按照原来的协议履行,就是说你老公需要承担一半的费用。3.针对需要变更抚养协议和抚养权,然后出售房屋这种要求的话,除非也是他们双方能达成新的协议,否则你老公单方面要求变更然后出售房屋是很难操作的。以上回答供您参考。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21:18
    • 答谢
      这个不是他说怎样就怎样有办法的,具体一句话讲不清,请图文或电话咨询。可以讲一下详细情况帮你把关。有很多变通办法的。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24:40
    • 答谢
      1、协议里面并没有说什么年龄去留学,也没有说必须大学或研究生去留学,说的很宽泛; 2、建议协商或,等对方起诉后去应诉; 3、协议已经生效了,财产分配没法变了; 4、当然你们也可以起诉变更扶养权,毕竟孩子在女方并没有很好的有利于其成长。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26:34
  • 孔繁越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一直需要按照正常的费用来支付就行了,对方选择国际学校,那么如果你是不同意的,那么你可以按照普通学校的费用来进行抚养费的支付。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26:56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离婚纠纷与孩子扶养费问题。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读书与上学标准,一般也就是仅仅正常的教育费用,超出同龄人正常的学习教育费用的话,一方可以不予支付。 其次,法律规定的扶养费就是一般的正常人费用,超出正常人生活教育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一方可以不支付。 最后,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果有的不合理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协商够变更,如果协商处理不成的话,可以不管,也可以起诉。 扶养费法律规定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最高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最高给付标准不为固定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以上知识就是本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最高给付标准不为固定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7:45:25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的问题我看过了,关于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可以适当按约给付,超出部分可以不管。点击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给你详细解答。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8:35:23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 答谢
      18″
      自动转换:孩子的抚养费是按照当时离婚协议签订的那个标准去支付就行了,呃,这个上学的费用,他只是按照基本的保障总,并不是说贵族需要一般的,这个贵族学校是一般人承受不起的。
      展开
      收起
      2020-04-01 19:01:10
    • 答谢
      法律上来说,父母对子女承担基本的教育费用是义务,但是昂贵的私立、贵族教育,目前来说脱离国情,也超出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所以法律上很难支持。就财产和抚养问题,如果双方愿意,可以进行协商。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4-01 21:21:26
查看其他11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热门法律知识

  • 京东CFO宣布退休 ...

    2020-03-10 15:28:06

  • 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

    2020-12-25 10:20:45

  • 专家建议女性退休年龄...

    2020-11-12 19:53:19

  • 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

    2020-07-24 14:34:45

  • 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费阶...

    2020-07-03 19:40:42

律师推荐

  • 闫美青 律师

    专长: 交通肇事、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谢发慧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交通肇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婚姻家庭、财务税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好评:
  • 程旺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房屋土地、医疗纠纷、财产损害、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 王国威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财产损害、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遗产继承

    好评:
  • 吕真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医疗纠纷、房屋土地、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工程及房地产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