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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房屋拆迁补偿 | 2019-10-13 10:47:47

请问律师

我们是一个地级市九几年的老小区,因为名校基本聚集在这里,所以房价基本市区最贵之列,国家今年出台旧改政策,目的是拉动投资,促进内需,改善民生,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执法等单位对于一楼居民楼进行改造,由于我们的一楼的房子都有院子,很多在2000年以前就将院子改成了小房子,我们三年前也就是因为房间宽才高于市场价20%多的价格买了这种房子,今年政府要改造,城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管理法,要求我们拆除,还原院子,如果自愿拆除每户补贴2000元,如果不自愿,他们强拆不补贴。城管下达了行政指今,说20号以后会强拆,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向区委会,区政府,市政府反应过多次,政府人员态度不好,并关押扣留个别业主,更无人来解释为什么要拆,拆了以后怎么改造,反而打电话说你要不拆,你是某某单位的人,到时候告诉你单位,让你领导来讲。恐吓,威胁,人身攻击,对老百姓手段无所不用。 对于目前的情况,我们了解了这是一个国家政策,但是国家的本意绝不是去这样扰民,而且我们也了解了城管部门所依据的城乡管理法是2008年颁布的,也就是说明以前的院子加建不能用后面的法律执行,具体还要请法律专业人士说明,如果合法合理,我们不会有意见,我们愿对国家政策退避三舍,因为这是一个全国工程,涉及人数1亿,如果都是这种模式,没有依据法律行事,造成民怨,动荡民心,也非国家本意。 特咨询专业律师,以解读,以正民心,国纲,一起为国之富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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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位律师解答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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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17″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关于拆迁方面啊,如果你们是不同意拆迁的方案是有权拒绝啊。签订安置协议和对方也无权进行强拆。这一点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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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49:52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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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17″
      自动转换:呃,那么您好,按照您说的,城管出的红头文件。他的法律依据是城乡管理法。那么。您可以提意义的啊,也可以提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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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0:53
    • 刘学勤 服务方:
      24″
      自动转换:那么,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按照您说的是旧房拆迁,那么需要和你们签拆迁协议啊,这个补偿协议的。虽然你们是院子改造房屋,但是使用权还是闺蜜们呢?如果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才去强拆的话,那么您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啊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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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1:26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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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59″
      自动转换:哎,您好,你们当地的这些院子是在2000年就已经改造。呃,那么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也就是说,2008年的这个城乡管理法,不能追溯到2000年的房子,这个情况。因此,你们的房子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至于政府要强拆非法的。补偿那么这个?而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要所有的业主。呃,集体温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争取到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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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1:12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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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汪险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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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你这个我详细看了你这个过程。这个是应该拆除的。现在趁着给不?补偿。就。拆除吧!如果。弄僵了。拆除。不但没有补偿。这个还应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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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2:09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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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18″
      自动转换:院子里建房子属于违建。政府可以要求拆除,如果你们不拆,政府可以雇人强拆,而且也不需要给你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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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4:45
    • 李晓轩 服务方:
      16″
      自动转换:建议还是自己拆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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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5:25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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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城乡规划法不能朔及即往,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打行政官司,向法院起诉。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下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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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7:03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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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没有经过政府及主管机构批准建设,并取得合法证件的房产及其他建筑物,严格讲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违章建筑。只是因为建设当时以及之后的相当长时间,政府部门没有进行管理,形成历史性问题。但从法律上讲仍然不能因此认定为合法的。 但因属于历史性问题,涉及人员较多,建议尽量与政府及主管机构协商处理,妥善作出安排,以便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有其他法律上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及时与我电话联系,为你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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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0:57:39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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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21″
      自动转换:也有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对于那个枪之前不符的话,这个可以申请这个行政复议啊,就可以走那个行政诉讼这个证据的话就是说你就是补充一下相应的这个证据。啊,把你自己的主张让我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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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00:26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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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你好,可以先就强制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请求确认该强制拆除决定书是否合法。如果涉及的居民较多,还可以走信访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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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06:02
  • 朱家明

    律师

    投诉
    ¥0.83
    • 14″
      自动转换:哦,你好,你们在院子里建房子,有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有没有经批准?如果你没有合法的手续,你怎么的?你们的就是就是违章建筑。在厨师没有任何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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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12:14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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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两个问题,一是“2000年以前就将院子改成了小房子”,是否有审批手续,如无,是违章建筑,迟早要被拆除,对此不要报侥幸心理;二是对强拆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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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14:59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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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你好,如果房子是后来加盖的,并且没有经过规划批准的话,是属于违建,按照法律规定是应当拆除的,建议积极配合城管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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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24:54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83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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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1:27:02
  • ¥0.83
    • 当事人,您好!首先,对您与其他业主现在的心情表示理解。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①您前述提及的本次拆迁的法律依据应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是对我国建设规划制度的完善。在该法实施之前,我国即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自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④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您是在前三年前加建的相关建筑,其他业主在二零零八年以前即修建了相关建筑,如果修建这些建筑时你们并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这些自行加建的行为均是违法的。 ⑤综上,建设规划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即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相关制度,因此当地相关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当地相关部门未就此向人民群众作出明确、积极的解释,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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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35:21
    • 楼主:
      院子搭建一开始是第一个业主在2000年前搭建的,后来几经转手,我是2016年在另外一个业主手上买的,学区房,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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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5:50:27
    • 吕海 服务方:
      这种情况与几经转手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房产加建部分是违建,即涉及侵犯公共利益,应当予以拆除。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购买该套房产时对该套房产加建部分是违建并不知情,您有权向卖房者追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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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5:56:01
    • 楼主:
      并不知情怎么认定,我们知道有个院子搭建了房子,但是不知道这个属于违建,根本没有这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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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6:06:42
    • 吕海 服务方:
      “并不知情”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此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房屋买卖合同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经明确写明相关加建部分并非违建,或者从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中可以推定加建部分并非违建,则可以明确认定你方对相关情况并不知情。在违建房屋被拆除后,你方可持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拆除证明向卖方追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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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6:12:40
    • 楼主:
      谢谢,你的回答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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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6:15:18
    • 楼主:
      城管有没有强制执行拆除的权利呢,是不是只有法院才能执行,而且告知我们要拆除的时候,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没有协议或者当面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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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6:23:19
    • 吕海 服务方:
      从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内容来看,行政机关已向你方送达了书面的行政决定,你方逾期未履行自行拆除相关违章建筑的决定,则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并由你方承担代履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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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7:20:45
    • 楼主:
      我认为政府行为可能导致了我们这次受损。1.搭建物20年了,一直没拆,说明政府行政不力,从而导致了我们2016年购房没有意识到违建的存在,并付出额外的金额购买房屋 2.政府现在来强拆,首先应该判定的是最初搭建者的责任,因为是政府没有解决这个搭建合法性认定的问题,现在房子转手给我们,政府拆除的是我们的损失,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违规,或者从中获利,我们是受害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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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4 13:13:24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83
    • 你好,这个拆迁决定告知书,已经明确告知了,你对这个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呢,你找这个专业的,专门做行政诉讼方面的律师,给你代理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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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35:55
  • ¥0.83
    • 19″
      自动转换:首先他们已经下达了这个强制执行决定书,所以你要是按照了这个决定书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送送送,但是呢,就是说你在这个期间他不影响,就是说不影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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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47:21
    • 庞帅 服务方:
      20″
      自动转换:另外就是你家乡的房子的合法性的问题就是那块地方是属于商品房,还是属于就是嗯,宅基地上面建的房子。如果是你家乡的房子有没有取得?就是要房产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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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47:53
    • 楼主:
      最早属于安置房,价格很低,后来这一块做了大量一流中小学,最好的高中,这一块房子价格目前市内处于最好一列,我们三年前当时是最高价买的学区房,比同一小区其他房子要高20%多,等于是出了院子搭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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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2:06:56
    • 庞帅 服务方:
      31″
      自动转换: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买房的时候那个试驾就是那个价格,他的就是那个房子将那个院子里,如果你把院子改造成了吧?你应该把所以那个第二个第二个第二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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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2:12:05
    • 楼主:
      是我买来的时候院子就已经存在的,而且已经搭建了10多年了,院子是2000年以前搭建的,我买房是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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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3:27:42
    • 庞帅 服务方:
      23″
      自动转换:那要看你的房产证,你的房产信息上有房产证,信息上有没有?就是这个院子的,就是描述啊,如果是有院子的描述的话,就是这个院子就是就是合法的啊!但是你不能在这个院子上在搭建房子,如果搭建房子的话,嗯,那是违章建筑,那是可以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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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3:31:58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3
    • 如你所述,你三年前购买此房时院内的建筑是否登记在产权证内,是否在总面积之内?如果有正常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册,你有权利拒绝拆除,因为这是你的合法财产。如果院内自建房产在建房时并未获得合法审批,属于违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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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47:45
  • ¥0.83
    • 法律法规一般来说不溯及既往,但是如果某种状态一直持续存在,从法律生效之前一直持续到法律生效之后的,法律对相应的法律关系的调整是有适用空间的。建议依法解决上述纠纷。 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8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有机会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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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1:58:00
  • 颜忠军

    律师

    投诉
    ¥0.83
    • 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从上述规定可见,强拆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故,若城管局现在强拆,100%违法。且,“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建设行为发生在2008年之前。后续维权的细节问题,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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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2:03:38
  • ¥0.83
    • 首先,不能用旧法来处理新的所谓的违法行为。您这个房屋是否有其他的审批手续?管理费收据,处罚书,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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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2:17:43
  • 贺圭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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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32″
      自动转换:呃,你好,关于这个拆迁的问题。啊,因为涉及到这个。与多个部门协商。以继续调了一些问题。补偿的这个金额跟当地的政策有关系,所以建议你去找当地的律师,跟你这个当去当兵,去处理这个事情。这个在网上咨询的话啊,只能给你一点意见,具体做事情的话还是要去啊,跟有关部门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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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2:24:39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83
    • 35″
      自动转换:媛子家间。家建房没有经过审批是不合法的。是属于违章建筑。是理应当自行车出,如果执行不拆除的话,是可以强制拆迁,但是。行政执法是没有强制拆迁的的强制拆迁只能是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44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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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3:11:50
  • ¥0.83
    • 31″
      自动转换:你好,他们才强拆的话,你可以。可以叫他们出去。强拆的行政决定。信息才出的决定书等通知书。如果对强拆的决定说他们是说不服的,可以需要上一节。存款部门申请行政会,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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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3:31:39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83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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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3:33:02
  • ¥0.83
    • 15″
      自动转换:对于这个你可以不符合,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个需要举证行政诉讼中需要正证明对方的很不合法。这个啊,你可以提起行政手术,很简单。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3:36:29
  • ¥0.83
    • 57″
      自动转换:这个事情呢,也就解决,别变得把这样的不差这个也是有很大的难度的。这个情况,全国是很普遍的。为什么呢?你这个呃,虽然你讲的这个08年的这个城乡规划法是是什么个情况?其实老早就在90年的时候就有城市规划法啊!这个不是说以前没有这个规定的,以前按照老的那个城市规划法,他也111建筑合同时进行报建,一定要合法啊,要领取建设公工程许可证。那么才能是合法总体来讲,你这个新情况的大概是鼠属鼠的,他们认为是四大乱建,这种情况想想合法化的话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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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3:39:02
    • 张钊 服务方:
      47″
      自动转换:但是有一个思路呢就是嗯,可以探讨一下的,就是以前这个房子呢肯定是打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没有处理,或者是已经处理了,以前是怎么处理了这个不知道你知道不?那这个就有话说了啊,因为这个这个不差,那是政府的当时处理的一个决定啊,如果说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处理的话,没有一个人责怪政府的这个地方。这个性质上是很难改变的,因为拆除呢也很难给你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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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3:40:14
    • 张钊 服务方:
      85″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3:42:06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83
    • 12″
      自动转换:然后如果这个小房子,但是盖的时候没有任何手续的话,那么这个设计是违章建筑,如果你们不拆除的话。人家是有权利强制拆除的。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3:46:13
  • 任金芳

    律师

    投诉
    ¥0.83
    • 你好,未在房产证上的面积,或者是建筑物和构筑物都属于违建,城管部门是有权利要求拆除的。城乡管理法,公布之后对颁布之前和之后的情况都是可以管理的,都是城乡建筑的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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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13 13:48:37
  • 崔美玲

    律师

    投诉
    ¥0.83
    • 你好,政府有可能是因为城建规划强拆,公告上应该明确写清拆迁的原因,如果流程都没问题属于合法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有伤及百姓人身损害的事情那就是属于违法,如果政府给出的文书材料公告类都是合法的,最好是配合政府进行拆迁工作。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4:03:10
  • 朱小方

    律师

    投诉
    ¥0.83
    • 你好,如果对方拆迁的话,那么对方是应当有拆迁的规划,拆迁的范围以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并且应当提前告知拆迁户,如果对方强拆的话,这种情况建议你们可以与政府打官司。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4:12:32
  • ¥0.83
    • 政府依法强制拆除,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过程也必须是合理合法,如果对政府拆除中的行为存在异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4:15:49
  • ¥0.83
    • 根据强制执行决定书,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你们复议或诉讼时,可以要求上级部门或者法院告知你们城管如此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4:32:31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83
    • 12″
      自动转换:对申请那个拆迁前拆迁的采取的。如果他们强调的话,你就可以把发展去输送。她说他们她们去县城。
      展开
      收起
      2019-10-13 14:42:11
  • 李欢欢

    律师

    投诉
    ¥0.83
  • 陈景军

    律师

    投诉
    ¥0.83
    • 如果是违建,应该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强拆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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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5:12:54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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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您好,对于你来说在院子里盖的房子如果没有走审批手续,是不给补偿的,建议积极配合,另外,如果你买的房有产权证,觉得拆迁补偿不合适,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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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5:41:41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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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您好,首先需要确定,您在院子里建房时是否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如果是私建,那么就属于违章建筑,只是之前没有治理,现在要求您拆除是合法的。建议不要僵持,对工作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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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5:45:38
  • ¥0.83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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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啊,你好,你说的这些呢,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呢,还是要配合当地的有关政府相关的拆迁政策,因为毕竟来说的话呢,虽然说城乡规划法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城乡规划法之前有一个城市管理法,所以说呢,还需要看看当时的法律,也有可能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呢,还是及时的沟通,协商来处理就可以了,不要闹的很僵就不好了,有事情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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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6:10:53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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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您好,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市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是否有通过上一政府审批备案的拆迁工程。政府门户网站的批文当中涉及到拆迁工程的行政许可已经拆迁补偿方案的公示,如果没有获得该批文这显然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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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6:16:38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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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房子是自己私自修建的话,确实是有可能涉嫌构成违章建筑,当然还需提供详细的材料,同时这种事情建议先配合拆迁再维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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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6:19:22
  • 朱燕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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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根据你的描述,见首先还是与相关机关进行协商,弄清楚此次拆迁补偿的依据,以及国家政策所涉及的行政法律法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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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7:26:3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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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曌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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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8″
      自动转换:您好,这个根据城乡管理法呢,您的那个房建设呢?即使是未来的,也不可以说是泰泰迪的价格去拆除起码。如果说用第一部合法的话,起码年这个地上物的价值,它是要有一个比例大概是一半的情况来补偿的,所以说您可以去,就是说申请审查这个行为这个拆除的那个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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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3 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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