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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房屋拆迁补偿 | 2019-08-26 02:18:18

关于农民使用集体用地的咨询

本人1998年下岗返乡后,欲在战鹰镇龙王村中心小学周边(当时龙王村部院墙附近)开设一家小商店,我看好地皮后拜访了时任龙王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吕某,报告了我在盘龙小学附近开小商店的想法,吕某口头答复将该片闲置的荒芜土地批给我(当时无论是村委成员还是村民文化程度均底下,无契约意识和风险意识,故未签订承包合同)要求本人按照村民致富和村容村貌的要求不可建设土木结构房屋,务必建造砖木结构的房屋。 考虑到组织将土地批给了我,本人便于1998-1999年间与家人、亲友建造了砖木结构的房屋两间,面积约为6.8*5平米,2000年本人办妥商店工商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后开始营业,小商店经营范围为学生文具、日用杂品、烟酒副食等,服务对象为周边村民及过路人群。开业当日,我邀请了当时盘龙村村委会所有成员参加。2003年,本村村民邓某在我商店隔壁建造砖木结构房屋三间用于开设诊所,当时我利用建筑的便利条件在小卖铺西侧扩建一间。 2000年至今,本人经营小商店20年,始终遵纪守法,恪守道德准则,诚信合法经营,为周围村民、学校等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维持了一家六口人的生计。 2019年4月10日,现任龙王村党支部书记张某与村干部邓某、吕某共三人与我夫妇二人在龙王村村委会沟通小卖铺拆迁一事,主要内容为满足区政府、镇政府规划龙王村委会村部建设、规划需要,我商店所在地面为镇政府规划范围,用于建设村委会花坛。故要求本人: 1.我商店所在地皮为龙王村村委会所有,我商店土地来源不正当,务必尽快拆迁,而且非拆不可。 2.我商店建在村委会地皮上,本人无权取得赔偿,而且镇政府和村委没钱给予赔偿。 2019年7月,龙王村委会以请求排除妨害之诉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该怎样去答辩。有哪些解决途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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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位律师解答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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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炜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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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India根据相关的规定啊,今早提出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核,因轨迹相关的还需要事项约定的,通过相关事项的就不能主张了,所以说还是要去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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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3:33:55
    • 答谢
      经批准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并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标准与村民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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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4:02:20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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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如果当时村委领导还在的话,可以出面给你做证。同时这也是事实状态,已经转化为事实认可。你也再多收集一些材料来进行应诉处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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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5:13:41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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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提交你2000年办妥的营业执照,上面有地点,可以证实你19年来都在此经营,村里并无异议,因此,现村委会诉讼,已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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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5:17:46
  • 徐同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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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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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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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因为当时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手续,包括建房时没有任何的规划审批,所以很可能被认定为违建,建议尽快的要求村委会出具一份书面证明材料来认定这个房屋是你加盖的并且居住使用二十多年,可以主张到适当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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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03:05
    • 答谢
      你好,目前从证据材料来看,对你不是很有利,房屋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程序,也没有任何与村委的协议,房屋没有合法性的基础。建议调取当时的政策或者依据,荒地是否可以自行使用等,积极应诉,不同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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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15:29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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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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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要看你及你的家人是否本村集体成员?如是,你们在本村是否有宅基地?在你的讲述中说村委会批给你地是否有书面批文?小卖部有经营收入,理应有拆迁经营补偿。你应从以上方面着手准备应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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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38:05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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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 《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这里所说的使用其他农民的土地,指的是同一个村组织,由于你并非是该群组织的成员,使用其他村集体土地,确实是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的淀垢 事实,拆迁时获得一定的补偿,比方说土地上的附属物,房屋的装修装饰,这些都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确认。或者这些证据之后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将当地村委会以及当地的基层政府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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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39:52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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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第一,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目前对你有利的因素是龙王村村委会以请求排除妨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建议你方从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材料,争取转变目前你方的不利境地。 第二,建议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之规定,明确指出村委会对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具有经营、管理的权利,进而可以推断当初村委会决定将该土地借于你方使用,具有合法性。 第三,建议你方从土地借用合同的角度出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第36条之规定,争取认定你方与村委会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土地借用合同关系。 第四,在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土地借用合同关系之后,你方在必要时可以提起反诉。 第五,以上建议因未阅读对方起诉书及证据材料,对案件细节了解有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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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45:00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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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对荒芜的土地,可以找该土地有所有权村集体,谈好条件,签订协议,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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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51:01
    • 南晓峰 服务方:
      你和时任主任协商一致取得荒地,来源合法,可以找相关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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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52:13
    • 南晓峰 服务方:
      退一步说,村委这些年一直没有异议,有关部门也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你对此有信赖利益。对你的房屋应当按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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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06:53:36
    • 南晓峰 服务方:
      这些年来新的村委班子没有对你的房子提出异议并采取措施,视为同意或者默许,你对村委也产生的信赖利益,你有理由相信你的房子是合法建造。
      展开
      收起
      2019-08-26 07:11:42
    • 南晓峰 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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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8-26 09:05:59
  • 王建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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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子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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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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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 朱家明

    律师

    投诉
  • 李欢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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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首先,从事实部分答辩,把你怎么得到许可,怎么建设以及经营了多长时间的小卖铺详细说一下! 其次,房子已建成并使用20多年,现在起诉已过诉讼时效!
      展开
      收起
      2019-08-26 07:36:04
    • 楼主:
      《民法总则》第196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展开
      收起
      2019-08-26 07:38:13
    • 李欢欢 服务方:
      虽然排除妨碍不使用诉讼时效,还是可以以诉讼时效经进行答辩! 再者,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而你并不存在妨碍,你是与村里有口头协议,且已经使用20年,使用存在合理性。如果存在不合理,那为什么对方在20年里面不提,非要到20多年之后才提!
      展开
      收起
      2019-08-26 10:57:5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刘军鹏

    律师

    投诉
  • 王燕凤

    律师

    投诉
    • 答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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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8-26 14:38:30
    • 王燕凤 服务方:
      你可以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管理并用该房屋地址办理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展开
      收起
      2019-08-26 14: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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