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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 | 2019-08-13 19:40:12

婚内母亲全款为女儿购房,如何明确为女儿个人财产

母亲为已婚女儿全款买房,在交易过程中应办理哪些手续,才能明确该房产为女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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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位律师解答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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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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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0:37
    • 刘学勤 服务方:
      只要证明这个款项是你母亲出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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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0:50
    • 刘学勤 服务方:
      那么已婚女儿全款买房就相当于对女儿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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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13
    • 刘学勤 服务方:
      那如果房产证加入这个女婿的名字就代表对女婿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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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37
  • 屈伟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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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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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0:48
    • 屈伟 服务方:
      这种情况可以在是先写一个协议,并且在购房时的产权证上明确所有权人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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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22
  • 朱琦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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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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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产证是女儿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是女儿个人财产,保留好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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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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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14
    • 南晓峰 服务方: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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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2:07
    • 南晓峰 服务方:
      保留好出资证据没问题,这种情况就是女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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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3:09
    • 南晓峰 服务方:
      恳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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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3:25
    • 南晓峰 服务方: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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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7:04
    • 南晓峰 服务方:
      不用那么麻烦,不需要什么手续,保留好出资证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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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9:04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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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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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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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32
    • 刘闯 服务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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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3:41
  • 杨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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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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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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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56
    • 李晓轩 服务方:
      不需要再单独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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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2:44
  • 汪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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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一下财产公证。最好到公证处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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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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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1:57
  • 樊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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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6
    • 按照现行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既然是父母全款明确为自己的孩子购买的房屋,只要有明确的赠予协议,有足以证明的支付凭证,就可以确定为自己的孩子的。当然登记的时候,如果能让男方做出放弃登记权的承诺,会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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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3:58
  • 陈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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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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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房产需要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同时尽量让母亲和女儿之间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给女儿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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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45:01
  • 王倩一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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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凤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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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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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房子一定要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不能登记在他们夫妻名下! 其次,可以让母亲出一份,赠予合同,明确这套房子是母亲所买,赠予给女儿个人,并不是赠予他们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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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53:01
  • 马艳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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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因为是婚内取得的财产,建议你写一份财产赠与协议,明确房产赠与你女儿一人,并将财产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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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19:58:10
  • 王建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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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赠与说明中明确表示是对女儿的个人赠与 可以进行相应的公正 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也可以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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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06:45
  • 高婉莹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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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签订赠与合同,一定要注明只是赠与女儿一方的,并且可以把这份合同去公证处公证,增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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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08:02
  • 贺圭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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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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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08:40
    • 贺圭胤 服务方:
      房屋直接登记在女儿名字。父母账号付款。两项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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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09:36
  • ¥0.46
    • 父母在婚后为子女购买房屋,明确表示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在购买过程中会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男方肯定会知道,一定程度上影响夫妻感情。建议父母购买归父母所有,你可以使用收租等,父母百年之后遗嘱归你个人所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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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11:38
  • 郭启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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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书写一份赠予协议,约定房产明确归女方所有,另外,房产证上单独写女方的姓名,房产为单独所有,就可以证明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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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12:43
  • ¥0.46
    • 购买房屋的价款通过父母的账户打入开发商,不要通过女儿账户,书面说明房屋赠与女儿一人所有,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房屋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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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14:15
  • ¥0.4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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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14:16
    • 陈鹏 服务方:
      全款买房 登记在你女儿名下 就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 婚姻期间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外自己子女名下的 视为√自己子女得赠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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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16:08
  • ¥0.46
    • 你好。一个是购房合同要写你的名字。另外最好写一个赠与协议并经过公证,购房合同是女儿的名字和产权证书,也一定是他的名字,又有这个赠与协议,这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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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16:5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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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冬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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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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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20:56
  • ¥0.46
  • 申迎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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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种途径 1:办理赠予公证,明确父母购买的房子只赠予给女儿一方,与另一方无关。 2:男方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益,最好也进行公证,这个办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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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24:20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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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做为将房产以赠与的形式,最好母女女方作一份赠与协议公证,在买卖合同及首付等票据凭证上均以母女二人为名作为按份共有形式取得不动产登记,并约定在母亲百年后再将母亲拥有的那一份额由女儿作为指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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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25:21
  • ¥0.46
    • 1.首先拟写一份赠与合同,合同约定仅赠与女方一人 2.然后去公证处公证。 3.如果男方同意,可以 拟写夫妻财产协议,对该房产进行约定,为女方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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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26:46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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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向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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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可以和女儿专门签署一个赠予协议,明确注明是赠予給女儿个人的,然后登记到女儿个人名下,这样就能够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情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样房子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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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29:09
  • 周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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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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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32:33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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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倩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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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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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6
  • 周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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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你只需要在房产证上写自己孩子一个人的名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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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0:59:31
  • 李忠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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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要房产证的名字写上你女儿名字,不能写上你女婿的名字。那就是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最好保存好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最高院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复制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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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1:07:39
  • ¥0.46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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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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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婚后父母为孩子全资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收集好交钱的明细,银行流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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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1:23:24
  • ¥0.46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视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只要把该房产登记到自己孩子名下就可以了,房产证上以后就是你孩子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你孩子的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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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1:25:08
  • ¥0.46
    • 购买房产时的签注合同为女儿一方的单独姓名,并且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明确为女方单方姓名保留出资方母亲的出资凭据!也可以让男方出具放弃财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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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1:30:41
  • 彭桂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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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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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内,一方父母出资给自已子女买房,购房合同写子女名字,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名下,再写一份赠与协议,就万无一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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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2:00:09
  • 叶锦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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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是可以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的。因此,你只要保留好,父母出全资的证据。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这些文件只写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子就能够作为对你个人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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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2:15:00
    • 叶锦音 服务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满意请给我一点心意,让我做得更好!谢谢!
      展开
      收起
      2019-08-13 22:15:15
  • 朱家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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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苗世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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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孙成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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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朱小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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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所以你购买了该房屋应当是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纪委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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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3:26:02
  • 谈俊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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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去办产权登记的时候只登自己子女名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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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4 00:08:10
  • 李军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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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可以这一个协议,证明房子归女儿,并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为妥。而后以你女儿的名义办理相关买房手续,比如合同签订,交费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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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4 0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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